1、發生車禍當下,請警察過來做筆錄,若當下沒有報警則事後去警局備案等同是報案
2、等7天後線上申請 事故研判表 及調現場照片及事故圖
3、自身若有保第3責任險 可找保險公司全程都只由他們出來談理賠到結束,自身完全不用出面談,
若自身沒保第3責任險則等對方保險公司找你談理賠
4、對方保險公司找你談,要堅持不私下和解,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在那邊和解,這樣才有法院效力做見証人
將來對方不能反悔提告你, 在那邊和解後,警局那邊就會銷案
請問這樣流程對方,因為母親車禍騎車被汽車擦撞,自身沒保第3責任險,而對方要我媽賠車損並說找保險公司談理
賠,謝謝
耀揚哥 wrote:
1、發生車禍當下,...(恕刪)
母親一定有受傷吧?先驗傷起來等初判表出來,
這一個月內就好好就醫留收據,等一個月後初判表出來再談賠償問題
機車沒保第三責任險的話,對方汽車若有保車體險應該會先出險維修後再求償
這時就看肇責比例來談賠償金額(人受傷跟車損傷)
要完全處理好都不會很快,耐心處理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