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Uber 造成計程車司機失業自殺潮?

2019-04-11 13:02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2月21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規定,規範小客車租賃業與網路叫車平台合作模式,每趟行程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不得外駛巡迴、排班攬客等,落實租賃業與計程車業分業管理。對此,不論是Uber、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部分小客車租賃業者都無法接受,據了解,相關單位已申請路權,規劃於4月21日上凱達格蘭大道、交通部等地點進行陳抗。

Uber台灣總經理吳罡(左一)、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左二)、叫車吧創辦人賴群森(右一)等人今共同出面,呼籲政府撤銷運管規則修法。(記者鄭瑋奇攝)
Uber台灣總經理吳罡(左一)、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左二)、叫車吧創辦人賴群森(右一)等人今共同出面,呼籲政府撤銷運管規則修法。(記者鄭瑋奇攝)

為落實汽車運輸業分業管理,交通部綜整各方意見,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明確將「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平台業者合作提供附駕載客服務者」納入規範,規定租賃車不得將租賃車輛外駛巡迴、排班待客租賃;需造冊列管駕駛人及車輛資料,並提供租賃資訊供主管機關查核;平台應充分揭露車輛、駕駛人、計費方式等訊息;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但地方政府另有決定者,得報公路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車輛應黏貼專用標識。

Uber台灣總經理吳罡表示,Uber在台灣與租賃業合作營運已2年時間,現在政府花2個月要修正一個法規,在2週後把現在的營運模式全打破,且這個修法只是限制代僱駕駛的機會,沒有帶來其他的進步。若交通部原封不動的通過修法,Uber會重新評估在台灣的營運模式。

叫車吧創辦人賴群森表示,現在政府面對傳統與新創的衝突,選擇用壁壘方式把傳產保護起來,想辦法降低新創業者的收入,這種做法會讓所有投資者卻步。

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交通部不能因為要圖利特定業者,就修法犧牲全台代僱駕駛的生存權與工作權;目前自救會已發起聯署,邀請搭車民眾一起站出來支持他們。若政府不與他們溝通對話,他們將會在4月下旬集結上凱道抗議。

Uber表示,在台營運模式絕對符合政府法規,運管新規原封不動通過,絕對會徹底摧毀Uber與租賃業的合作關係及營運模式,將有成千上萬平台合作駕駛及家庭會被摧毀,政府要承擔這樣衝擊帶來的後果與責任。呼籲政府延長修法諮商期、與所有利害關係人坐下討論,制定適合的法規。
-----
Uber 造成計程車司機失業自殺潮?
真的假的?
2019-04-12 11:23 發佈
以前干阿店遇到7-11,最後都轉型變精質超商,以前豆漿店遇到美而美... 沒有人阻止商家轉型,但是市場消費會改變商家,台灣鎖國太嚴重, 這樣沒什麼外資敢投資台灣.



01白虎哥 wrote:
2019-04-11...(恕刪)
01白虎哥 wrote:
2019-04-11...(恕刪)


司機自殺的原因是Uber興起?這有點懷疑,因為說的不清不楚,若各行各業以此為依據那是否可以說要同行負責?

計程車司機認為Uber業者影響他們的生計.....以市場機制而言各行各業服務是基本,反觀計程車業者良莠不齊,他們說:Uber司機不用考營業登記證而營業是沒錯,其實若計程車司機也像Uber司機要申請良民證,我看至少有一半的計程車司機申請不到,為什麼?就不用多說了,他們知道我在說什麼。
話說回來兩造相比,Uber除了新車且乾淨外價格也比較低廉,雖然方便性不像計程車隨手一招就有(但條件也要有人潮的都會區路上),但等候時間也不久,至於安全性兩造也都會有老鼠屎,重點是要讓消費者(乘客)有所選擇權,而不是打壓他方而成為獨佔市場。
ps:我沒開Uber也不會坐Uber,更不是計程車司機。

01白虎哥 wrote:
2019-04-11...(恕刪)


那更要支持Uber了

不然劣幣逐良幣
當初一堆人吐槽的google自動駕駛子公司waymo已試營運,據資料顯示車資可能降低5至10分之1,看台灣要鎖國到何時。

R9TRacer wrote:
那更要支持Uber...(恕刪)




真的,看完更想支持Uber了

支持計程車司機須申請良民證。並比照UBER司機/公司繳稅。
樂見奇成! 台灣的交通可能會好很多!
支持Uber +1
台灣小黃素質不敢恭維
自從Uber引進來台
才好了一點點
如果是這樣那最好
垃圾直接下去探親
台灣用路環境整個提升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