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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Sw0Cp44vcM&feature=youtu.be


該車切換車道之後不久就明顯減速 但前方並無車流回堵或任何障礙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
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
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2019-04-08 23: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行駛途中
怎麼貨車突然來搞這齣

怪了

前面有啥瓜葛?


不過 這應算是惡意了

The Economist wrote:
該車切換車道之後不久...(恕刪)


請先送一張檢舉單給對方,後續是否申訴就看他自己了。
沒事的

依照四輪汽車優良的素質,以及島警察和法官 資優生等級的邏輯

這一定是腳麻,不是故意的,為避免爭議不予舉發 / 或是 理應准予撤銷罰單




你檢舉看看,後續再po上來,我先卡個位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沒事的依照四輪汽車...(恕刪)

已製單舉發
應該是遇到比較認真負責的員警 回覆算快的

The Economist wrote:
https://www...(恕刪)


感覺很危險啊!
是該檢舉一下

The Economist wrote:
已製單舉發 應該是遇...(恕刪)


讚1個
這種任意開車的三寶就該吃罰單
不會開快速路就不要上去

The Economist wrote:
https://www...(恕刪)


貨車想玩吧
只是沒料到有行車紀錄器
處理員警也非常棒
現在測速照像很多
總是會遇到突然減速的
不知道這個是不是就是了

The Economist wrote:
已製單舉發 應該是...(恕刪)


哪個縣市的這麼有效率

彰化的都不知道在忙些什麼
基本都要2個月後才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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