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事情是我無照闖紅燈,對方住院腰椎骨折開刀
他出院時我有去幫他繳費用約12萬多,機車也幫他修好了
但他現在又要跟我要30萬
他說他做2份工作,早上月薪3萬7,晚上1萬7
可是診斷上寫修養1個月,3個月內不宜久站拿重物
所以早上薪資1個月,晚上他要3個月
調解時調解委員也說晚上3個月可能有問題,若保險公司來應該也要不到。
但他卻很堅持說他雖然有上班但到現在還沒有辦法跟以前一樣長時間工作,
他之前的工作時間早上8點到5點,晚上6點半到12點多。
所以他只跟我要診斷書上的3個月,不然到現在快半年了他晚上也沒辦法去工作。
而且他還有一直在看中醫、吃中藥、治療及回醫院回診。
我覺得負擔很大,而且手術有健保給付但他卻選擇12萬用較好的材料,我也付了。
請問他現在向我提出告訴,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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