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向主管機關詢問國賠的可能性,他回函說是可以申請看看的但要附上初判表,我現在拿到初判表,警察寫我未注意車前狀態
,分隔島寫尚未發現肇事因素,我看到當下直接暈倒。
給各位看一下現場照片,因為警察機關是用黑白影印的關係看不出現場的明亮度但能明顯看到慢車道無路燈,分隔島無反光標誌。
問題1.各位有申請國賠經驗的朋友,覺得政府單位會以初判表當作很當大的考量因素而駁回我的申請嗎,本人原本覺得如果初判表有寫分隔島無反光標誌且慢車道無路燈很有機會申請通過,但照現在這樣看來是很難了。


劉奕兒612 wrote:
快車道有路燈分隔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