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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酒駕累犯死刑?進來看看酒駕肇事如何不被判酒駕

洪宗熠大立委不甩國際公法「兩公約」
執意代表連署提案酒駕致死累犯無期徒刑或死刑

明顯違反法律上的「比例原則」

但沒關係上有對策下有政策,
這邊由鍵盤律師小弟為大家分享一個真實案例。
肇事後立馬買酒喝 難證酒駕判無罪

為什麼這樣子竟然可以無罪?
因為法律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叫做「無罪推定」
簡單來說檢方必須證明你有罪,否則必須推定你無罪

然而台灣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肇事後不得飲用酒精飲料

所以警察來了後酒測,只能證明他在肇事後有喝酒
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他肇事前有喝酒
基於無罪推定只能認定他沒喝酒

沒喝酒撞車,自然沒有公共危險罪或未來酒駕死刑問題

當然上述方式,如果檢方有其他證據證明他肇事前有喝酒就沒用了
檢方通常可以拿到的證據包括:
1.證人:跟他一起喝酒的朋友、坐他隔壁桌的人等證詞
2.證物:喝酒當下的監視器畫面、手機拍攝的畫面

問題是台灣警方、檢方為了一堆雞毛蒜皮的小案子忙得要死
要讓他們調查出你在哪裡喝酒本身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更遑論循線找到證人、證據

而且就算是真的找到了,
該影片的拍攝時間能否證明肇事前、影片上的人是否為當事人
影片上杯子裡的液體是不是酒等等,都是律師可以主張攻防的地方

當然不酒駕就沒問題,這樣才是最好的
這篇是不是反串自行判斷,以下開放炮轟
2019-03-22 10:41 發佈
你講的是個案,而且士林地檢署有查證的動作,這部分你卻没提.

[ 法官認為,檢察官曾請王男到派出所再次酒測,結果王男喝下同樣份量的酒後,酒測值0.57毫克,與事發當時數值相近,加上沒有其他事證證明王男肇事前喝酒,因此認定他沒有觸犯公共危險罪...]

所以你所謂規避酒駕的方法,其實行不通.
因為檢方事後仍會查證.
van5423 wrote:
洪宗熠大立委不甩國際...(恕刪)


找到懂法律的就有機會減輕刑責,很正常啊!

我比較想知道台灣一年執行幾個死刑犯?監獄現在超收多少人?加重死刑跟無期,法官會判的又有幾個?還有一個重點........喝酒前會注意法條,但喝茫後老子我最大,有幾個會鳥法條。

利用清醒的人去規範跟注意可能會酒駕的人才是立委要加強修法的方向吧!!酒駕後的處罰不是重點,重點是如何讓喝酒的人無法去開車吧!

不能酒駕不能酒駕不能酒駕才是重點。
所以酒駕修法應該納入,肇事後未完成酒測就喝酒,視同酒駕(至少也要重罰)。

我是覺得修到死刑也太過頭了,說不定這立委是反串.....
提出一個不可能過的議題,又顯示自己重視酒駕。
van5423 wrote:
洪宗熠大立委不甩國際...(恕刪)

想到一個笑話:
天寒地凍的夜裡兩車發生車禍,等待警察來的時間,A車車主拿出一瓶酒給B車車主説:這麽冷,喝點酒壓壓驚順便取暖。
B車車主喝了一口説,你不也來一點嗎?
A車車主説:不了,我等警察來了再喝......

cdyao wrote:
所以酒駕修法應該納...(恕刪)


看了一下是累犯最高到死刑
不是一次就死刑
累犯的話好像還說得過去

van5423 wrote:
洪宗熠大立委不甩國...(恕刪)


不管怎麼樣
酒駕刑法加重還是應該盡快訂出來

不然現在只修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再怎樣修也沒辦法判刑

van5423 wrote:
洪宗熠大立委不甩國...(恕刪)

殺人犯累犯都不判死刑了~

Michael1974 wrote:
殺人犯累犯都不判死...(恕刪)



認真覺得台灣這個法律刑責太輕了
殺人犯累犯還要說他有教化的可能性嗎?
還要讓他假釋當不定時炸彈嗎?

然後抓到以後又要請求精神鑑定最後逃過死刑
Wait Wait Wait ....這不對欸

這套路很常出現

alan880700 wrote:
認真覺得台灣這個法...(恕刪)


主要還是台灣法界向來比較認同刑罰是為了「教化」
而不是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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