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當初發生車禍,還是學生在打工去上班的途徑,雙方機車在紅綠燈停處(我在他左前方),紅燈準備綠燈起步時。
我打方向燈向右,行徑15公尺上下右轉,雙方時速20上下,他撞到我的「檔泥板」,造成車禍,除了他受傷,我及他的孩子和車子都無損。
後續,警察來現場問狀況,然後通知我下午去警所做筆錄,後續我在工作場所等待他先生(剛好也是名警察)到來,就問了我許多問題問我是不是超車等等,態度有點強硬嗯,後續就去看監視器,而監視器畫面位置只有紅路燈起步我打右轉方向燈前行,沒有撞擊點,當初因為慌張也忘記跟他要錄影帶,只有對方先生用手機拍監視器的畫面,後續就是去做筆錄及道歉,上調解委員會等等。
過了幾個月調解委員會下來...雙方和解我方開20萬,對方開100萬,後面斷斷續續開了2~3次他們降到45萬但我不同意,因為談不攏,就上法院了。
刑事第一次開庭法官說先看能不能和解,因為時間不斷累積,對面金額開到150萬上下,且對方態度強硬說法官判多少就多少不和解,搞得調解委員也生氣,就和不了。
第二開庭,法官主要咬定方向燈及看後照鏡,在監視器錄影帶(對方先生手機拍的),畫面不太清楚,但依然可以看見我車子方向燈有閃動,而對方的證詞也跟當初偵查庭和筆錄不同,原本說有看到方向燈後面又說沒有,後面法官申請車鑑。
車鑑結果是我方全責,後續開庭,最後法院判決結果認為雙方都有過失,我方拘役20天=罰金2萬,結果對方不服上訴,就這樣告上了高等法院,然後對方敗訴。後續就繳了罰金等待民事到來。
民事開庭後,法官問雙方和解金額,我方提20萬,對方一百多,然後法官看到一百多萬愣一下,看清單後,然後說對方賠償證明好像有些問題要補齊等等(手部減少勞動能力75%),就直接等第二次開庭了。
第二次開庭,法官看一下問一些話,要不要和解等等,一開始對方有點不想,法官說判下來解果大概在25萬上下,給雙方回去想一下。
第三次開庭,對方要求26萬加判決費(不算之前9萬保險金)。
我方家人說,刑事都被告了就別和解了。
律師方面則說能和解盡量和解,當然也可以直接交給法院但有風險。
和解優點:金額定在26萬。
不和解缺點及風險:法院會在送不同單位車禍鑑定(我方支付金額),而鑑定及判決上2次對我方不利,不太確定。也可能會換法官來判決,金額不太確定。
大家覺得26萬金額合理嗎?該和解還是交給法院來判決?
車禍已苦惱了我好幾年,當初20萬上下和解不是很好,如今卻被判過失傷害,又和解及不和解的風險決擇,心裡難免有些疙瘩。
小逼_ wrote:
和解優點:金額定在26萬。
不和解缺點及風險:法院會在送不同單位車禍鑑定(我方支付金額),而鑑定及判決上2次對我方不利,不太確定。也可能會換法官來判決,金額不太確定。
加油,無法幫助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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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逼_ wrote:
如題
當初發生車禍,還是學生在打工去上班的途徑,雙方機車在紅綠燈停處(我在他左前方),紅燈準備綠燈起步時。
我打方向燈向右,行徑15公尺上下右轉,雙方時速20上下,他撞到我的「檔泥板」,造成車禍,除了他受傷,我及他的孩子和車子都無損。
後續,警察來現場問狀況,然後通知我下午去警所做筆錄,後續我在工作場所等待他先生(剛好也是名警察)到來,就問了我許多問題問我是不是超車等等,態度有點強硬嗯,後續就去看監視器,而監視器畫面位置只有紅路燈起步我打右轉方向燈前行,沒有撞擊點,當初因為慌張也忘記跟他要錄影帶,只有對方先生用手機拍監視器的畫面,後續就是去做筆錄及道歉,上調解委員會等等。
過了幾個月調解委員會下來...雙方和解我方開20萬,對方開100萬,後面斷斷續續開了2~3次他們降到45萬但我不同意,因為談不攏,就上法院了。
刑事第一次開庭法官說先看能不能和解,因為時間不斷累積,對面金額開到150萬上下,且對方態度強硬說法官判多少就多少不和解,搞得調解委員也生氣,就和不了。
第二開庭,法官主要咬定方向燈及看後照鏡,在監視器錄影帶(對方先生手機拍的),畫面不太清楚,但依然可以看見我車子方向燈有閃動,而對方的證詞也跟當初偵查庭和筆錄不同,原本說有看到方向燈後面又說沒有,後面法官申請車鑑。
車鑑結果是我方全責,後續開庭,最後法院判決結果認為雙方都有過失,我方拘役20天=罰金2萬,結果對方不服上訴,就這樣告上了高等法院,然後對方敗訴。後續就繳了罰金等待民事到來。
民事開庭後,法官問雙方和解金額,我方提20萬,對方一百多,然後法官看到一百多萬愣一下,看清單後,然後說對方賠償證明好像有些問題要補齊等等(手部減少勞動能力75%),就直接等第二次開庭了。
第二次開庭,法官看一下問一些話,要不要和解等等,一開始對方有點不想,法官說判下來解果大概在25萬上下,給雙方回去想一下。
第三次開庭,對方要求26萬加判決費(不算之前9萬保險金)。
我方家人說,刑事都被告了就別和解了。
律師方面則說能和解盡量和解,當然也可以直接交給法院但有風險。
和解優點:金額定在26萬。
不和解缺點及風險:法院會在送不同單位車禍鑑定(我方支付金額),而鑑定及判決上2次對我方不利,不太確定。也可能會換法官來判決,金額不太確定。
大家覺得26萬金額合理嗎?該和解還是交給法院來判決?
車禍已苦惱了我好幾年,當初20萬上下和解不是很好,如今卻被判過失傷害,又和解及不和解的風險決擇,心裡難免有些疙瘩。
...(恕刪)
有26萬明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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