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罰單_信義快南向北_過文山隧道後開著開著 想著抓開79公里沒想到不小心油門噴到81公里被照相雖然出來混的就是要還還是想問一下信義快速道路 南向北 過文山隧道 沒有固定照相機(只有往松德路出口有限速50公里處有相機)在這情況下 前方也未有立出前有測速相機 或 此路段常有測速的公告牌子這可以申訴撤銷嗎?
Wayne880909 wrote:其實南向北出文山隧...(恕刪) 是有看到牌子但那是一出去就有個牌子應該算是警告50公里那一個測速機只是我是想說 不是說快速道路要300公尺以前要設立警告標語而我是出文山就被拍到所以我想那邊應該是移動式的
文山隧道出來到象山隧道有330公尺長如果你是在象山隧道之前被拍,的確警告標誌距離有可能不足300公尺但是,信義快速道路雖然叫做快速道路交通法規上不屬於快速道路(紅色盾牌,或是梅花形式)的種類他是屬於台北市的一般道路依照一般道路的歸定,距離100公尺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