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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巷弄內停車疑問

巷弄內停車能用以下條例取締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
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規定: 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 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 其實巷弄要多寬才可以停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並無規定,只要不影響行人或是來車通行就可以,但是若停車的位置影響交通,就是違規停車。

或是56條五項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
元罰鍰。

此路只有一小段畫黃虛線,後面竟沒畫線,道路旁也沒畫線,只有路口兩端有紅線!!
每次都無法會車

附近有三個停車場喔!!
關於巷弄內停車疑問

關於巷弄內停車疑問
2019-03-14 7: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巷弄 疑問

mi001059 wrote:
巷弄內停車能用以下...(恕刪)


沒劃黃紅線你怎麼告...? lol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不管你是白線還是無線,都可以用這條來開單!

過年時停在白線,才被開一張,民眾錄影檢舉。
老話一句:台灣交通執法是人治不是法治。
你可以檢舉,至於開不開單就看警察了!
像我住家附近的巷道,有人一直檢舉路口10公尺的違停,可是明明沒劃紅線,爭議很大,最後終於有人來畫紅線,但是還是有人無視繼續停。
最近搬來個新鄰居,他要求里長把他家前面路口的黃網線塗掉。我一開始覺得鄰居有點無理取鬧,沒想到幾天前還真的有人來塗銷了!
難不成現在變成路口可以停車,路口延伸的10公尺反而不能停?
執法標準在哪裡?
以前巷子轉角不能停車沒有爭議,現在是連線上檢舉都得要求拍到紅線,沒有拍到就要補件,沒有補件就不能成案。
轉角就是不能停車才會畫紅線,並不是因為轉角有畫紅線才不能停,連警察都搞不清楚立法的精神。

wayne36183512 wrote:
難不成現在變成路口可以停車,路口延伸的10公尺反而不能停?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看你要怎樣解釋啦
小弟的看法是路口+路口往外10m都是禁止臨停的範圍
有車停了檢舉就是了
wayne36183512 wrote:
老話一句:台灣交通...(恕刪)


台灣真的是人治帶領法治
來說我這最牛逼的幼兒園吧!!

這家幼兒園是老地主開設的



彎道加上紅線很合理!!偏偏接送的家長就會從校門口一直停到社區車道出口
我前些年就開始檢舉了,是有成效啦!!

但是這園長(地主)也不是省油的燈!!
期間,桃市交通局的人來規劃行人專用道
紅線撤除改成行人專用道,真的沒人敢違停
風光沒多久,就被刨除了,改回來紅線。
原因是地主說他捐地蓋水溝,不能在上面鋪行人專用道
又回到原點!!

去年我更火大
私立幼兒園有"家長接送區"!!牛逼了吧!!
他去桃市交通局申請家長接送區的告示牌!!

我自己查了一下!!
六都中,沒有一間私立幼兒園能申請家長接送區的告示
只有板橋一家公托,位於巷弄
家長接送區都是公立國小以上的才有申請
我們區內的私幼也沒有人敢申請!!(會被打槍嘛!!)

然後桃市交通局的科員約我場勘!!
當天來的有科員,地主,警察,"議員助理"
議員助理來幹嘛??????

那助理批啦啪啦說一堆
警方立場這裡是不能設立告示牌(彎道+紅線)
助理又劈哩啪啦說一堆
警方又說一次立場,就離開了
剩下科員、我、助理、地主!!
想當然我是戰敗了!!

今天又改變了
家長接送區變成這告示!!



再加上



路都被占用,才來注意兒童!!

現在就是讓他為所欲為
他有地再蓋停車場,卻不能與家長溝通,不要違停
還派一個老人來指揮交通,讓他家的校車順利進出
大哥,在彎道指揮交通,出事怎麼算??
是站出車道來擋車的那種指揮交通!!
把我們社區車道出入口當迴轉道!!

mi001059 wrote:
巷弄內停車能用以下...(恕刪)


我也很想知道這要怎麼檢舉
我家巷子是屬於兩側寬中間窄,以前老鄰居就有默契中間段就只會單側停車
前2年中間段的一樓換了一位新住戶,他就在他家門口開始停車
把巷弄從葫蘆形變成沙漏型,每天上班就像是在玩電流極極棒

也曾去找里長協助過,里長說這種事他不介入...
mi001059 wrote:
台灣真的是人治帶領法...(恕刪)


停一天最高50元
這是在哪阿
夭壽便宜
路口端有雙黃線,違停後車道寬度不足車輛安全通過者可依防礙通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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