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二去花蓮出差,在國道六號的隧道停等時(隧道施工+前方車禍),後方Volvo無煞車直接撞上
我車被推撞到前方的TOYOTA計程車,夾殺
我的小黑獅(307),前後保桿損毀,後備胎箱變形,前保桿固定鐵件,鐵桿變形,右側版爆裂
前TOYOTA 下保桿斷裂脫落,後車箱門變形
光是做筆錄就花了兩小時,原定的花蓮施工時間也改成隔天
出差回來後車廠報價(全新零件+板金+烤漆)落價在85000左右,用二手部件也要65000左右
結果今天要連絡該VOLVO車主時,TOYOTA車主就來電了,說VOLVO車主說上周五要匯維修費給他,結果沒有,電話又不接
我打給VOLVO車主報價,他說那他先借看看周三再聯絡.......
這時心裡想已經有可能要放管了(台語)
遇到這種的要怎樣追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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