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1月中騎機車發生車禍最近剛拿到分析研判表小弟當時騎機車在慢車道快車道汽車在禁止右轉路口 進行右轉導致我閃避不及撞上現在想請問各位依照研判表去談呢還是要再花三千去申請更詳細的對方汽車只有強制險對方車門受損 人沒事我機車有第三人我有擦傷及右膝蓋十字韌帶撕裂感謝各位大大了
Linkao18 wrote:各位大大好小弟1月...(恕刪) 這警察有夠雞掰的涉嫌你也要有證據啊告加一而且現在人皮皮的當下說會賠你錢,簽和解後,一直拖反正對方保險公司會賠你二十萬的強制險只要有單據,一定賠
Linkao18 wrote:各位大大好小...(恕刪) 超速沒有科學根據都是空口說白話可能你做筆錄說的速度高於該路段限速初步鑑定才會這樣寫你有受傷,對方擺爛就先告過失傷害再說先調解看對方態度再決定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