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路邊優先考慮畫停車格或禁停,很寬的道路才考慮劃設人行道,
反正沒人行道的地方,行人借車道來走就是了,
車道那麼寬,行人走起來一定寬敞舒適是嗎?


以這張照片為例,
巷道兩側都以停車為優先,所以行人只能跟車輛爭道,
這就是以車輛優先思維來規劃道路的結果。
其實這條巷道附近其他巷道都有劃設綠色人行道,
偏偏人車最多的這一條巷子,
可能因為商家太多,利益喬不定,所以沒劃人行道,
結果就是人只能走在馬路中央沿路閃車子。
不只是人行道,交叉路口設計也是一樣。
在某些落後地方(例如桃園龍潭和宜蘭冬山),
遇到斜叉路口就會有很可笑的斑馬線設計,
行人走到斑馬線前,
會發現路口雖然有紅綠燈,卻沒有行人這個方向的紅綠燈,
斑馬線同時穿越道路A和道路B,
但是道路A和道路B輪流綠燈,斑馬線這邊永遠沒有綠燈

什麼時候政府才能換腦袋,以行人優先來思考馬路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