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車禍

我是12/17出車禍,一個月後申請初審,可是對方卻在可以申請的前一二禮拜就知道,而且還沒有跟我講,卻是和我的保險公司說(車碰車)保險公司才告知我,我是100%責任,對方沒有責任。
車禍過程是我直線騎,大概50-60,我從左側要超一個阿姨的車,結果他突然往左側偏,我來不及閃,就往他的左腳撞下去,導致他腳腫起來。
一開始在醫院,醫生說他需要休養三個月左右,大概過幾天我爸媽有帶我去看阿姨,阿姨一開始都說什麼都不用賠,而且一直很關心我,我以為我遇到一個人很好的阿姨,結果幾天後他打電話給我,說他的腳要開刀,要我不要去醫院看她,之後又說要我賠他錢,我就回阿姨,一開始不是說不用賠,他就說我哪有說,一隻釘子兩萬,兩隻所以四萬,請問他這個應該是自費的吧?我可以只賠償保險的部分吧?那我們雙方都沒有第三責任險,那應該不會有保險公司出面吧?還有我是因為是100%,可以等對方申請調解吧?因為我們沒有要人家賠償我們,如果他們要我們賠償,他們要去申請才是吧?那我是100%,在調解的時候可能有變卦嗎?要講什麼才可能讓對方也賠償我?
不好意思,問題那麼多,文也那麼長,因為家裡從來沒有出過車禍,我是第一個,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也問過很多人,我還是搞不太清楚
2019-02-25 18: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 12/17
花栗鼠0404 wrote:
保險公司才告知我,我是100%責任,對方沒有責任。


花栗鼠0404 wrote:
因為我們沒有要人家賠償我們


如果您的肇責是 100%,對方根本不用賠償你,
您還想跟對方要什麼?

對方唯一有可能賠的只有強制險的部份(如果您有受傷的話)!

您提到醫生有説對方要休養三個月,
建議儘快搞定和解的問題,
否則對方不爽的話,休養期間的看護費用可能都會向您索討!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就是因為我們是100%肇責,所以不用人家賠償,可能是我沒有表達清楚😅
所以我們去提調解,比較有利是嗎?

花栗鼠0404 wrote:
主題:12/17車禍
我是12/17出車禍,一個月後申請初審,可是對方卻在可以申請的前一二禮拜就知道,而且還沒有跟我講,卻是和我的保險公司說(車碰車)保險公司才告知我,我是100%責任,對方沒有責任。
車禍過程是我直線騎,大概50-60,我從左側要超一個阿姨的車,結果他突然往左側偏,我來不及閃,就往他的左腳撞下去,導致他腳腫起來。
一開始在醫院,醫生說他需要休養三個月左右,大概過幾天我爸媽有帶我去看阿姨,阿姨一開始都說什麼都不用賠,而且一直很關心我,我以為我遇到一個人很好的阿姨,結果幾天後他打電話給我,說他的腳要開刀,要我不要去醫院看她,之後又說要我賠他錢,我就回阿姨,一開始不是說不用賠,他就說我哪有說,一隻釘子兩萬,兩隻所以四萬,請問他這個應該是自費的吧?我可以只賠償保險的部分吧?那我們雙方都沒有第三責任險,那應該不會有保險公司出面吧?還有我是因為是100%,可以等對方申請調解吧?因為我們沒有要人家賠償我們,如果他們要我們賠償,他們要去申請才是吧?那我是100%,在調解的時候可能有變卦嗎?要講什麼才可能讓對方也賠償我?
不好意思,問題那麼多,文也那麼長,因為家裡從來沒有出過車禍,我是第一個,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也問過很多人,我還是搞不太清楚

100%責任?
賠錢 和解
就這樣
不清不楚 不過你應該就是後撞前 應該肇責較大

你有受傷 車子受損??

不過肇責多少 不是我或是其他網友說的算

但是那阿姨如果只是要求手術的錢 看看強制險能不能理賠 可以那就保險賠一賠就好

感覺她真的沒獅子大開口 看看網路上骨折一般的賠償金額吧
看你的意思對於自己100%肇責沒異議,你也沒保第三人責任險!是我就4萬給對方,和解書寫一寫!不然這種情形可能到了調解會都會有很多的"變數"
我有受傷,左腳膝蓋,我的車子也有受損,可是我的車子剛好有保險的理賠,所以我自己只要負擔自己的醫藥費
肇責下來後,看見就是100%,也完全不知道為什麼都是我的責任,對方卻沒有,我們都是在行駛中的車,本來有想花3000再去做一次,但我爸媽覺得可能也沒有什麼效果,所以作罷
和解的話,可以請警察做證人嗎?還是我們自己講好寫好和解書就可以了?
而且我問過我的車子保險員,他說我是100%的肇責,去調解也應該是不會改變,但也有人說他們本來的肇責是70%30%,但是去調解後變成80%20%,所以才在想到底要不要去調解,反正現在的%就是最糟的結果
花栗鼠0404 wrote:
我有受傷,左腳膝蓋,我的車子也有受損,可是我的車子剛好有保險的理賠,所以我自己只要負擔自己的醫藥費
肇責下來後,看見就是100%,也完全不知道為什麼都是我的責任,對方卻沒有,我們都是在行駛中的車,本來有想花3000再去做一次,但我爸媽覺得可能也沒有什麼效果,所以作罷
和解的話,可以請警察做證人嗎?還是我們自己講好寫好和解書就可以了?
而且我問過我的車子保險員,他說我是100%的肇責,去調解也應該是不會改變,但也有人說他們本來的肇責是70%30%,但是去調解後變成80%20%,所以才在想到底要不要去調解,反正現在的%就是最糟的結果...(恕刪)


根據你前面敘述的內容,依我的認知分享我的看法 :
1. 在同一個車道發生車禍就只有前、後車關係,後車的肇責一定大於前車,原因是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2. 依你的案例,你再改判的機率不高,了不起9:1你的肇責比率是90%
3. 至於賠償部分,由於雙方都沒第三責任險,只能雙方協議賠償金額,我建議你談到認可的金額就趕快賠錢簽和解書,否則對方三不五時來一下你會更受不了。
4. 至於你有受傷的部分,如果你是100%肇責,對方是不用賠償你的。

以上只是我個人經驗,不代表一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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