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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抓機車沒兩段(附紅單),報案汽車違規併排停車,警察只會勸導。長文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7095665
2025年交通違檢舉教學,站內教學連結

▲▲▲2025最新的站內教學文▲▲▲



一、事發經過
我在左彎等待區,準備進入巷弄內,有看到鴿子準備從巷子要出來
本人於等待左轉指示燈亮起時有看到他一直盯者我看,然後我看到警察也無視直接轉過去
(正確的事情沒必要逃避,但是違規屬實、我違法、我受罰、我接受)
然後警察還特地往後回頭看我車牌 (我看後照鏡的)
隔不到30秒,警察迴轉在我後面按兩聲喇叭示意停車,警示燈什麼也沒開,把我攔下來。
(針對機車騎士)
大概對話:
鴿子:為什麼不兩段式左轉
我:比較安全啊,白牌跟黃紅牌差在哪?
鴿子:有問題可以跟監理站申訴
我:你剛剛就看我車牌麻
鴿子:我依然會開單,有問題麻煩與監理站申訴(持續跳針)
我:心想OK,你開單、我繳費 合理
😩😩😩


二、後續
事後 ~ 馬上行使法律賦予我的權利
道交條例第7-1條
道交條例第56條第2項
馬上報案當地的違停
既然警察這麼愛抓機車族違規,我讓你有抓不完的違停
讓你知道什麼才是重大違規
操~2400元併排不抓、卻狂抓600機車違規
光從金額 就知道何者的違規重大性
偏偏警察選擇性執法、選擇性看不到併排停車


不愛開併排後果自己負責,哪天因併排
死亡卻是警察的親人、警察才會知道這是重大違規吧


警察不依法開單(沒放白單、根本不開單、根本沒下車等...請自查我的文章)
我就投訴
你自己選擇要當警察、你自己選擇要攔下我開單的
後果是什麼
是懲處、是花時間寫報告、那都是你自己找的麻煩
想找2輪麻煩? 你以為這麼簡單?😏😏😏
害到你自己還好,害到其他同事去處理違停、事後還要被懲處 ~ 自己過意的去?


三、態度
(指:針對道交條例600元、2400元之違規,警方執法態度)
執法態度差這麼多?
我就是他媽看不起警察啦~媽的
這種態度還能當警察喔? 狂抓600的態度
管你要業績 還是要民眾投訴自己選一個
民眾都看的到併排 警察都先遮蔽自己眼睛 呵呵 我也笑笑


拜託後面一堆人排隊在等啦~你不幹其他人還想幹
台灣警察就是併排停車,就算你狂按喇叭,警察也是無視開過去。
永遠的有其他勤務 Forever
而且一堆四輪沒等到左轉指示燈亮起,就直接左轉,從來沒看過警察抓的

警察開我單子當然OK啊,反正惹到我就是有開不完的違停
這不是犯錯不認的問題、而是嚴重的優先性

併排嚴重? 還是沒兩段嚴重?
台灣2輪 全都吃大便吧、4輪高高在上
併排最大都是微罪、機車違規都重罪
警察只會針對性執法


四、當地違停
中永和當地真的很爛,機車合法停在人行道上
人行道劃設停車格?

中和區景新街那條一堆,併排還有汽車停人行道,差別待遇、差別執法,
到底是警方有問題? 還是2輪罪該萬死
執法#差別待遇,四輪警方常常無視
不然就是不敢去抓
民眾都看在眼裡,結論就是看不起這種執法差別待遇的態度
👎👎👎


五、台灣民眾眼裡
果然在台灣只能開車,我不知道那些砲我的、有沒有報案併排停車過?
2輪的錯了>>>請不要上來取暖...錯了就是錯了!
4輪的錯了>>>大家都是這樣啊...咦?

一群雙標仔,想要依法行政就依法OK我接受
依法報案、依法開單,警察做得到?

還有啊~不要以為現在報案只有打110
簡訊報案一堆人都做 (我另外也有教學文)

M01鄉民們~先別急著回我
整條路滿街併排違停
你親自報案過併排停車、現場看過警察處理態度
再來跟我嘴好嗎?


六、不法之平等
回應#47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722173&p=5#47
既然有人有要討論這法學
(一)警察取締告發交通違規時,遇民眾當場質疑警方為何路上這麼多的違規,卻只告發我,要求警方也必須告發其它違規人,是否可為抗告理由?
(二)茲援引臺灣高等法院 96年度交抗字第283號交通事件裁定,按人民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其應受行政罰之行為,僅須違反禁止規定或作為義務,而不以發生損害或危險為其要件者,推定為有過失,於行為人不能舉證證明自己無過失時,即應受處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 275號解釋著有明文,抗告人既已違規,即應受罰,又遵守法規為每一國民之責任,自亦不得以他人違規行為尚未被取締或有無取締,而執以為自己亦可以不遵守規定之適法理由,亦即人民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抗告人以"他人亦有違規行為,是否亦有開罰單"為抗告,其抗告並非適法之抗告理由,亦無從以此解免其違規之責,核抗告為無理由。


拜託搞清楚
不法平等不是這樣用的啦.....
我沒有說
我這樣合法、然後去投訴我的罰單啊、然後我不繳啊、不接受啊...

此張罰單我完全接受、也願意去繳

不法平等我簡單幾個字解釋,不得主張免受處罰
要求行政機關的平等原則>>>是主張公平執法

白話就是他人不法、警不開、你也要求警察要對他、跟對你一樣。不開單
就是你要跟他一樣、或是他要跟你一樣
:這叫不法之平等


我被開單我接受,我另外報案可以吧,下面一點解釋

七、條例第7-1條
我有另外報案、我有另外報案、我有另外報案
有違停 ~ 你們警察依法開單吧
為了要成立案件還特地打110
所以我另外報案,依道交條例7-1條報案、警察就要依法處理、依法開單
不開單、不照規定來 我就投訴
投訴警察文章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71&t=5664548&p=1#71390330

既然你們很聽長官的話? 很重視績效?
民眾的投訴、長官的績效
你們自己選一個啦  看你們怕長官的壓力、還是怕民眾的投訴


呼籲警察、鄉民,你們摸著良心
再來此篇回覆
警車經過併排、不開單,是為什麼? 是永遠的有其他勤務Forever
你們報案併排,看過警察怎處理?
警察你們自己通常都怎處理? 自己清楚得很
重視併排停車的人都看在眼裡啦
你們繼續遮蔽自己的雙眼吧
日後~因併排違規~死的 是你們親人就不要怪別人囉


八、現行犯
#50
嗆我是現行犯 ?
拜託這種行政違規(不是涉及刑法)
是現行犯? 不要笑死人
有點常識 再來我主題留言啦
懶得跟你講太多

九、感謝支援
先在此謝謝其他檢舉達人,願意花時間檢舉,謝謝你們
感謝一堆留言說出真相!!
(:表我回應你們的)

2F 警方不確實執行,違規民眾養成僥倖心態:對這就是姑息養奸。
11F 樓主敢不敢放到我是永和人我是中和人上:你幫我轉貼好了,我沒在社團裡面。
13F :台灣法治落後很多
15F :台灣4輪地位極高、2400併排警察怕到都放走人,我先去買幾台車囉
20F :警察就是專門找機車麻煩啊,所以我們就弄回去? 呵呵呵
21F :我奪什麼理,罰單我2周後就會繳了。
23F 滿路的違停確不開,最多鳴笛要他們開走而已:對啊~4輪併排停車在台灣是微罪
30F :我容許啊 但是請你報案整條路的併排、看過警察處理態度,再來回我OK?
36F :終於有人說到差別執法了,2400不太執法、600元瘋狂抓人
40F :你水表要不要先保護好? 我家是沒有,所以沒差喔~(另外提醒你國庫是1%)

41F 刪吧自刪吧自刪吧:我強調的是執法態度,沒有說不能抓啊
44F 警察來了不是開併排這輛,是開後面停紅線那輛:水錶請收好...
47F :請讀書
48F :沒辦法這邊4輪嘴臉區~~~
50F :現行犯? 笑死人,去讀書啦
51F :失敗? 你以為我要的是失敗喔
54F :檢舉達人是你?
55F :刑法來比罰錢的行政法,去讀書啦
58F :4輪真的高高在上
61F :不知道是不是太多人檢舉併排停車,也可能是幾個月一次的專案

64F 永和頂溪捷運站下班尖峰時間,警察突然消失了,結果就是違停一堆:小心水錶喔
65F 台灣警察很特別的就是常會去抓機車兩段式轉彎,旁邊很嚴重的併排違停都當作沒看到:說實話這樣好嗎?
66F 警察卻只看的到機車違規 正確
70F 每次看到都想檢舉 :歡迎加入達人行列
81F 多警察真的都是選擇性執法。:感講實話的不多了
86F 警察先生可能知道你常檢舉人,認出車號。 :搞不好喔....
89F 台灣交通會爛,有九成都是因為員警本身交通法治就很差了。 :這樣說好嗎?


一堆人看不懂此篇的重點
關鍵在於差別執法,汽車不管怎麼違法不太抓,專找機車麻煩600違規瘋狂抓
不合理的規定就是不合理、新北市都取消機車內車道禁行機車的地上標誌了

被警抓機車沒兩段(附紅單),報案汽車違規併排停車,警察只會勸導。長文

補充資料
親愛的民眾您好,違停報案需要注意什麼事項,建議參照此SOP:
(最下方都有補充資料,對文章內有疑問者,可先行點閱查看。
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文章下方留言打臉我)

❶【報警】#未來會常用 #非常重要
只驅離是常態:一定要錄影全程,因警察行為涉及刑法
➤110報案 #免費
➤簡訊報案,各縣市號碼不同 #也是免費
➤防止怠惰執法,一定要錄影全程,因警察行為涉及刑法
➤警察留言:非常重視、加強巡邏取締、立即派員處理 #聽聽就好
⚠️簡訊報案=110 #不建議打派出所電話
⚠️警察30分鐘未到場,請打110投訴
⚠️警察不開單,請錄影,並打110投訴
⚠️因警察行為涉及刑法,錄音、錄影非常重要
⚠️錄影過程,可能遭遇民眾暴力,建議配備辣椒水

❷【報案風險】
員警可能會打來問你:
「車牌幾號?」、「 車輛還在嗎?」、「你現在去現場」
「你人有在現場嗎?」、「你有記對方車牌嗎?」「你現在去現場」
「我們到場沒看到車子耶! 可以請你來一趟派出所嗎? 」
「有排放整齊」、「沒畫線,我們聯絡車主看看」
「開了會有問題」、「沒紅線,原則都是勸導」
「你再這樣亂報,我要用社維法辦你喔!」
「整個市區都這樣停阿!! 你是要報整個市區嗎?」
「假日警力比較不足,可能要慢一點到」
 (會打給民眾,通常都是要嚇唬新人沒報案歷練)
⚠️報案最大風險,號碼可能被洩漏
⚠️隱藏號碼可能半夜,或隨時會打來
⚠️警察打來可以不要接,沒規定要接。接了就要有心理準備:你好我 是派出所員警~~~.......
⚠️是否要報案請自行斟酌;或尋求其他替代方案,簡訊服務業者之類

❸【警察經常不會執法的項目】
這幾項警察經常不會開單......會考試不會做事
1. 道交第12條,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
 (良好車輛,不拖吊,推給環保說是報廢車)
 (變相給與7天福利、登載不實、圖利車主)
2. 道交第32條,行駛於道路上之動力機械,如堆高機、耕田機,
 重罪罰3000起跳,卻沒見警察抓過
3. 道交第53條,車輛沒有在停止線以前的畫面就不會開單
 (機車待轉區預備可闖;黃燈時先過線卡位前方預備可闖。
 2種都可以闖紅燈?)

4. 這些沒紅線,警察就變不會執法,順便說高速公路也沒紅線
 道交第55條第1項第1款,橋樑、隧道
 道交第55條第1項第2款,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
 道交第56條第1項第3款,消防栓10公尺
 道交第56條第1項第5款,妨礙通行處所停車(一定碰過警察唬你,所以我用紅字標記)
 道交第56條第1項第6款,逆向停車 (一定碰過警察唬你,所以我用紅字標記)

 (安全規則第95條第1項: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
 (安全規則第112條第2項:汽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
 (交路字第1010036178號函:綜上所述,沒有分向線也是要靠右停車)
5. 道交第82條,馬路設攤、擺放植栽盆栽
6. 道交第84條,社維法第70條,縱放動物、馬路上有動物(有人飼養)
⚠️遇到上述案例警察不開單
⚠️此時記得打110投訴,讓勤指中心教導警察怎開單

❹【警察到違停現場常見做法】
1. 挨家挨戶敲門找車主,且不開單(車主不在場就是要拍照、放白單)
2. 鳴笛等車主現身開走,且不開單(車主現身就是改成現場開立)
3. 打電話給車主通知移車(當自己是保全)
4. 騙你說細則第12條可以勸導
 (勸導要寫勸導單,且很多事實不得勸導)
5. 有拍照,沒放白單,警政署規定要白單
⚠️白單=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

❺【申訴管道】
一定要報案、要有心理準備都是罐頭行政懲處
1. 110申訴 (即時性申訴,通常幾天內,分局督察組會主動聯繫你)
2. 署長信箱(地址選填)
3. 內政部信箱
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選填) (有案例是員警遭移送地檢署)
5. 市政信箱督察組
6. 爆料開頭FB社團
7. 各大粉專

❻【地檢署提告】
一定要報案、錄音、錄影,全程蒐證(指警察到場時處理全程)
員警被緩起訴、起訴都案例

1. 一定要報案、錄音、錄影,全程蒐證
2. 地檢署按鈴申告或遞狀
3. 後續案例再更新分享
蒐證後,直接到地檢署提告

如果經由以上6個程序,並實際施行,還不能改善違停,那就加入違停。
一起建立台灣違停大時代,寫下違停歷史的新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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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檢舉狗追人咬人或縱放動物
9. 第18條以後在寫一篇
10. 違反道交56條交通局簽約的拖吊車(白車),違規酒駕跟道交12條4項用的是交大保管場的拖吊車(紅車)

❰參考法規、函示、解釋❱
擺放盆栽侵佔道路或國有地;開單罰900,警察直接讓駕駛離開。因而獲得利益 就符合要件:刑法131條
違停變成臨停: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
勸導要開單:細則第12條第3項
勸導免開單條件:細則第12條第 5 項,但常常被警察濫用每個都無法當場執行勸導程序
停車靠右規定:交通部101.11.08.交路字第1010036178號函
闖紅燈定義1:交通部82.04.22.交路字第009811號函
闖紅燈定義2: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闖紅燈定義3:路交字第1095008804號函,網路確定查不到
停車臨停:交通部 109.11.23. 交路字第1090014922號函
開單流程SOP: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故意不執法,是否構成圖利 ? 日後補充 法條、判決案例

=======================報警沒用怎辦? SOP=======================
1.錄影:違規事證明確。或加上有警察不作為事實。 ★重要
2.報警:讓勤指中心有一個明確的案件進入110系統,立案、派案、結案等...。
3.求證:確認勤指中心,收到員警回覆的結果是什麼? ★這很重要★非常重要★
4.告發:公審已無效,至地檢署告發警察,是民眾最後且唯一公正的手段。

●執行上述後,警察做為再不改善,你就好自為之,小心路上行走或行駛的安全,反正多數違規你也不能檢舉了,只能報警囉。

●至於又再報警,警界的老鼠屎、米蟲還是多數,調查局的人違法偷賣毒品中山分局底下的派出所喝花酒法官丈夫嗆警你各位還在滿心期待警察會乖乖執法開單?

●至於又再不開單,如果是不同分局、不同派出所、不同員警,請你上述4點再執行一次。又遇到不執法呢? 再執行四步驟阿,就跟台灣酒駕一樣,酒駕又怎樣抓阿,放了又酒駕再抓阿,一直違法一直抓。

▲民眾是不能一直報案,一直告嗎? 誰跟你玩警,不同分局、不同派出所、不同員警,每個都是獨立個案。督察組不是很愛說要看個案嗎~

守法的警察乖乖開單,不守法的警察卻得不到懲罰,這樣誰要執法?不如當薪水小偷,違停、違規設攤,就是鳴笛,鳴到消失為止。

民眾除了自行檢舉,能做的就是蒐證、提告,不然你還能做什麼? 當然可以學習宜蘭的立委,招喚你們的立委,把民眾檢舉制度移除、禁止民眾報案違停,一切回歸警察反正警察也不開單,警察不開單、民眾不能檢舉。

超級大利多,或許法規改變,哪一天民眾的自制能力就能被激發。每年交通死亡人數降至百人內?




✅資料:可檢舉項目、併排態樣、連續檢舉規定(靠北違規相簿)
✅技巧:簡訊報案用三竹簡訊平台($)、登錄資料用自動填入表單
✅設備:1080P 60FPS 256G雙鏡頭、剪影片用Avidemux、金士頓256G記憶卡*2(替換)
✅法:逆向=駛入來車道;紅燈右轉=闖紅燈;停車=3分鐘;行駛綠色人行道(可檢舉)
⚠️簡訊報案=110的文字版。免費,各縣市有專門的手機門號
⚠️不依:口訣2隻白黃雞各切兩段
⚠️不遵守:停字沒停、占機車用停等區、黃網、槽化、越線
⚠️違規事實明確卻不開單執法,錄影、報警、求證、告發,四步驟持續做下去。
⚠️公總:車牌不清、翹牌、沒後照鏡、沒土除擋、車牌反光片...有很多
2019-02-24 10:31 發佈
目前多數路口白牌機車需要兩段式,台灣是法治國家,依法規而言,白牌兩段式這才是正確的事。
如果覺得白牌待轉規定有問題,應該促使立法修改,修法前該遵守還是得遵守。
認同您取締其它違規的行為,違規就該舉發,警方不確實執行,違規民眾養成僥倖心態,認為違規只會被勸離不會開單,大概就是造成現今交通亂象的主因之一。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鴿子:為什麼不兩段式左轉
我:比較安全啊,白牌跟黃紅牌差在哪?

所以樓主是白牌重機嗎?
如果是..那就認了吧



天漸黑 心不想睡 點點星光 靜靜躺在黑夜 你曾說 在你心中 我是你唯一的夢 夢開始飛翔 在每一個晚上 心也會靜靜停在想你的地方 夢開始飛翔 飛翔在你如夢的晚上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一、事發經過我在左...(恕刪)


台灣就是一堆合情合理不合法的事情
知道自己錯還上來取暖??跟之前菜市場違規被開單還檢舉別人違規的攤商一樣,
我才看不起你,你看不起警察?警察真要鐵腕執法你也是哀哀叫.不開不拖給你方便.
你還屁股翹起來哩!!自己倒楣現行犯被抓要怨啥????檢舉別人也真有道德呀.
人行道不能停到時候他規定不能停然後停車格收費,你有開心嗎?停人行道礙到你?
看到警察還轉是你自己有問題,你其一半停下來他也不會開單,你轉過去了他就一定開,
我就遇過跟我說你現在退回去我就不開,自己轉過去怪誰.


太搞笑了!
路口 規定就是 機車兩段式左轉,自己要違規直接左轉,也敢來嘴?

這年頭,違法的人,都是作賊喊抓賊!

不違法很難嗎?
不然,你乾脆無視紅綠燈,直接一路通行好了!

台灣就是太多這種人,自己違法違規,還振振有詞!
老實說
我也覺得很不合理
違規並排停車很容易造成他人的生命危險
違規未依照兩段式左轉
通常只會影響自己的生命安全
個人覺得台灣警察比較喜歡抓騎機車的
尤其最愛抓未兩段式左轉的
但閃燈的路口
你叫我兩段式左轉
我看不出來哪裡比較安全

當然
違規是不對的
在法律未修改以前
大家還是要乖乖遵守這不合理的法規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一、事發經過我在左彎...(恕刪)



華國仔違規停車被檢舉:x,檢舉達人貢猴戲。
-------------
機車按照世界通則正確轉彎:不爽去選立委修法。

crazybirdyman wrote:
太搞笑了!路口 規...(恕刪)

無聊 自己違規就違規

並排停車違憲沒錯 人在車上可以勸導或是馬上開走,也可以直接開單

沒有二段式 直接違規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ryan00014875

所以沒兩段不能勸導[偷笑]

2022-03-19 17:06
可以推動修法,如果摩托車已提前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依序排隊左轉,就不算違規.

像小綿羊從外側車道直接左轉,我也是檢舉,我檢舉的理由是未先駛入內側車道 (雖然警察最後都是開沒兩段式左轉)

那種乖乖排隊從內側轉的,我都不會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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