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隊做完車禍提告筆錄沒有單據(報案單之類)是正常的嗎?

請問這週剛赴交通隊做完車禍提告筆錄(過失傷害)
全程錄音錄影
做完把每份筆錄確認後 並逐一簽名 便回家了

現在突然想到 做完筆錄沒有三聯單之類的依據
程序就是這樣子嗎?
那事後可以親自去交通隊或是電話詢問是否已經移送地檢署了嗎?

另外 由於診斷書有7張
處理警員只願意收兩張
那其他的診斷書屆時偵查庭我再一一補上
以利陳述我得傷害程度可以這樣嗎?

還是我得自己再跑一趟地檢署按鈴申告
將所有診斷書交出去呢?(會不會事後被檢察官罵增加業務量@@)

謝謝
2019-02-23 21:27 發佈
1.提告,只要有可證明當時有受傷即可。
2.車禍提出告訴,當初我朋友也是告完,沒單子,但是一個多月就收到傳票了
有些員警會先壓著,先開個幾次調解委員會…光調解可能又要搞一陣子…
還是已經調解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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