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小弟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想請教各位前輩該如何解決才好呢?
以下為故事經過:
前幾天把機車停在路邊停車格然後去上班,下班之後回家停好車發現機車後面有損毀,車牌也整個彎曲

因為上班停車的地方蠻昏暗的,也沒路燈,下班時完全沒注意到
隔天就到派出所要報案,員警叫我到案發現場,直接打110說要事後報案
之後警察也到了現場,在附近拍照之後,就帶我去鄰長家調監視器
後來發現是一個阿伯,騎車有點S型,晃晃的,最後直接撞上我機車



我機車往左邊倒車,骨牌效應一次倒了3、4台
阿伯跟旁邊熱心的路人就把車扶好後,阿伯就閃人了
員警把監視器那段錄下來後,就回到派出所來做筆錄
說之後看怎樣會再通知我
到車行估維修費,因為有倒車刮傷加上後面有損毀,估價大約1萬初頭

然後到監理站要換車牌,因為後車牌燈有損毀,所以也不能驗車
想請問一下各位,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該怎麼樣我才能討回權益跟拿到這筆維修費用?
阿伯這種行為應該也算肇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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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接到了警察的電話,去了警局一趟
他們找到人了,對方好像禮拜一會去警局
但警察說他們就只能幫忙找到人而已,剩下的就是我們怎麼和解
最多就是幫忙送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一直裝死,連禮拜一都不到案說明的話

好像就只能上法院了.....

但真的不想讓事情變得那麼複雜呀

希望各位前輩能給點建議!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