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會酒駕就是會酒駕,管你停照三年還是罰金,只要車子還在還是會酒駕,只要立法被抓到酒駕車視同預謀犯罪工具,直接拖去廢鐵廠報廢,看你有幾台車,還有吊銷駕照五年考照加嚴,撞死人終身不能考照連車都不能租,就算是朋友看他常喝酒,也不敢借車了,因為只有報廢一途。
PS:判無期徒刑還是死刑,還是有恐龍法官判假釋可能。
以下開放討論,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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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太多無法一一回復總結一下
大家建議大概分幾類
1.同意(可以再加一條借車的人,車子是誰的同樣註銷駕照3年,酒駕的人造冊上網公告,但這樣又卡到個資法,可惡台灣法律好保護犯罪者喔)
2.直接抓去關
3.鞭刑
4.無期徒刑,死刑
5.立法的人本身就會酒駕所以無解
6.酒精鎖及其他預防輔助工具(是全台車輛都要裝嗎?還是只針對酒駕者,如果是直接報廢車輛不是比較快,還讓他有解bug機會再次開車上路)
7.來亂的
本文已經有先說酒駕的人只會一犯再犯,
所以關出來還是會再犯,至於有錢人關係都不錯能關幾天,重點是要讓他們找不到車,親戚朋友知道會酒駕,被抓到就是車子被報廢,你會借嗎?
再來是鞭刑死刑,台灣是超超超關懷人權問題,推行應該不可能。
本文目的很簡單要會酒駕的人無工具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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