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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等同殺人,真是贏了名聲又不髒手....

源頭不處理,而直接想立法真是高....
監獄中死刑犯最難管!
一個人若被判了重刑,什麼都幹的出來!
這也是不輕易判重刑的原因!

酒駕是不對,也沒任何理由!
但如果能從源頭阻止,如汽車酒精鎖/鞭刑/永久取消駕駛資格/GPS身份定位不定時抽查...等都可提早防止憾事!假若人都被撞死了,你殺他全家還是誅他九族?

酒駕非常可惡,但若只是想贏得掌聲的立法更是可恥!

知/欲/故意/過失/構成要件/精神狀態...?
如果你知道我在說什麼,就知道我為何如此說了...刑法是很嚴肅的,如果成為玩物實非國家之福....
2019-02-18 9:1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酒駕 名聲

aderek wrote:
源頭不處理,而直接想...(恕刪)


我贊成修法,又不是只要酒駕就判殺人罪

明知酒駕可能致人於死,又酒後開車發生事故致人於死,本就該與殺人同罪

您說的預防手段,或許可以遏止80%的酒駕,但無法根絕

事實上,全世界也沒有一個100%預防酒駕的方法

故,我贊成法律應該有一個嚴刑峻法,來懲罰剩下那20%的犯行發生中,出現千分之一可能致人於死的情況

對於酒駕殺人的防範,預防&嚴懲缺一不可

aderek wrote:
但如果能從源頭阻止,如汽車酒精鎖/鞭刑/永久取消駕駛資格/GPS身份定位不定時抽查...都可提早防止憾事!
...(恕刪)


這樣有比較高明嗎
這次的禍源
被吊銷駕照一樣開車上路
永久取消駕駛價格會有效?

aderek wrote:
源頭不處理,而直接想...(恕刪)


唯一支持公開鞭刑後罰錢然後坐牢30天
再次證明出張嘴的最厲害,什麼困難在他們嘴上都能輕鬆解決,
反正又不用負責!
有法源的台灣一些恐龍都不當一回事了,更何況無法源的事情!!
台灣是法官最大,自由心證
所謂的:
汽車鎖??找個人沒喝酒的吹不就一樣能開車!!
鞭刑??台灣是人權比法律還高的地方,所以鞭刑會被大法官打槍!!
永久取消駕駛資格??現在沒駕照的還不是開車滿街跑!!
我是認為,一定要立酒駕專法,專門處理那些酒駕之人
不可以用現在的所謂適用法條以偏概全,免得一些恐龍輕輕放下
完全嚇阻不了酒駕歪風!!
jean3760 wrote:
有法源的台灣一些恐...(恕刪)



從源頭著手~比酒駕視同殺人的立法~
更像是出一張嘴~
乾脆禁止賣酒~豈不更源頭~更徹底防範~

殺人罪最少10年~
抓幾個判10年~至少多數的人不敢再酒駕~

是否想贏得掌聲?其實那不重要~
趕快修法就對了~
aderek wrote:
源頭不處理,而直接想...(恕刪)


Mobile01果然是出了名的酸民多

fsvbzq wrote:
從源頭著手~比酒駕...(恕刪)


乾脆禁止賣酒~豈不更源頭~更徹底防範~
這個大概是最快,最有效,但唯一最不可能做的事了...$$

今日目前為止的嘴王第一名莫屬
aderek wrote:
源頭不處理,而直接...(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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