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日前在發生車禍,當時雙方綠燈,我是機車在慢車道要執行,對方是汽車在對向車道要左轉,車禍當時我前面有一台汽車直行,因為我看對面的汽車有讓我前面的車直行了,我就跟著前面那台,結果過路口過到一半的時候對方突然加速左轉,所以就從我的側面直直地撞上來。
運氣很好,穿的是長褲,可惜穿了個拖鞋,我四肢多處挫傷。當下有請報案了,從一般常識看來,對方應該是100%造責,雙方都有保第三責任險。
後來機車送去車行估價,估出來是1萬9左右,我想先問一下,一般保險公司理賠,是可以就估價單理賠,還是一定要把車子修了再依單據理賠。(因為我騎的是06年出廠的野狼,感覺修起來沒有那個價值,剛好大學要畢業了,檔車說實在的沒有那麼方便,想要順便換車。)
還有就是,因為我多處體傷,一般應該可以請求對方精神賠償,我想問對方的保險公司會出這個錢嗎,還是這筆錢會是對方出呢?(對方態度不錯,有包壓驚的紅包也有來看望我)
再來就是,小弟其實剛好是今年考研究所的考生,對方剛好在考試前三個禮拜左右撞上我,而且傷的最重的是右手,將近一個多禮拜沒有辦法寫字(本來正式開始寫考古題的時間的),再加上身上受不少傷,而對方開車完全沒受傷,在這樣子情況下,精神賠償大概開多少比較合理啊?(網路上看到的行情價在沒有骨折住院的情況是2萬左右)所以我開個2萬5左右應該還算合理?(希望能拿這筆錢補貼買新車的費用QQ)
所以問題就是
1.保險公司賠償一定要修車的收據嗎?,還是估價單就可以了
2.保險公司會出精神賠償的部分嗎?
3.精神賠償大概要求多少是合理的呢?
以上,麻煩大家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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