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國道糾紛的方法

最近遇到一件事,因為從休息區要上國道的時候,被另一邊的車輛從右後方要往前插隊,結果車子晃了一下,然後右後方座位的人就開車窗往外看一下,往前開一段路後那台車就從右邊要撞我們車子,結果我們就下去找對方理論,可是對方竟然說只是要超車,可是休息區要上國道的路大概只有一台車的寬度怎麼超車,想請問一下遇到這種事該怎麼處理?因為畢竟這種人在臺灣很多,也不能一直下車找人理論。
2019-02-07 20: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道糾紛 方法
繼續維持自己的動線行進就好了
撞到了再停車報警
沒撞到還下車理論是浪費時間跟增加風險

這些愛插隊的垃圾
都是吃定大部份人怕碰撞會閃避
換一台好點的車
保險保好保滿
就不用受這些人的氣

去裝前後行車紀錄器,這種事用檢舉就好
不用跟對方543
你這麼想下來理論,哪天遇到我,我會自我防衛朝你撞下去,到法院在跟你說對不起
至於賠償~會有保險公司跟你談,如果受傷,過失傷害也沒差,民事在保險公司跟你談
k26782002 wrote:
最近遇到一件事,因為...(恕刪)


撞到了,就是事故了。
其實可以報警處理的。
只是在連假塞車時期,
一有事故,會害很多人浪費很多時間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要嘛關門讓他沒機會插隊,要嘛就讓吧。
會用自己車去碰撞別人車的人,通常是開爛車的爛人。你不會想浪費時間在他上面的。

但注意一點,很多人「自以為」別人在插隊。
其實很多時候只是兩個車道匯集成一個車道。
本來就應該左右車道循序漸進,左一台,右一台地匯集。
我就常遇到自以為正義的擋路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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