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人民以及政府對酒駕的態度
說穿了
從上到下
不管人民還是政府都存在的一個很大的問題
就是"以惡小而為之"
然後搭配上弔詭的民意代表或是代議制度
酒駕只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中的幾項
分別於35條,73條,86條
連最基本的交通法規都不能改變,那我們怎麼能期待酒駕減少?
先來說說最簡單的
大家都知道不能喝酒開車
甚至是最基本的紅線不能停車
今天拿最基本的法規要求時
很多人連最基本的不要紅線停車都做不到
心態是什麼?
我停一下下反正也不會被抓
甚至是停一整天巷子當停車場的
只要不要有人打110或是檢舉基本上沒人會去開罰
然後
如果被檢舉了?
這些違規的人不會檢討自己反而開始用盡心思找出檢舉人
正義魔人檢舉違停遭鄰居圍毆 網爆9個月逾7千件
或是發生重大消防案件
消防車被卡在外面進不來
違停車阻救災!消防車被擋火災現場外
再來談談我們說的紅線違規的部分
台灣法規還很貼心的幫違規達人設立了"臨時停車"

各位知道罰多少嗎?
只罰300塊
從民國86年一直到現在都只罰300,86年前罰100塊

代議制度對於交通的漠視
從法規上就看的出來
86年的消費水平跟現在22年後的108年竟然一樣
在這種情形下我們能期待政府有什麼作為?
況且
人民的守法程度奇低無比
今天路上滿滿的違規停車
卻高喊著我們要重罰酒駕的大旗?
這不是很跳TONE嗎?
試問違規害死人的跟酒駕害死人有什麼差別?
當人民守法的程度低
心裡永遠抱持著反正沒人抓,沒那麼倒楣
所以我可以停紅線
對於酒駕的不也是同樣的心態?
而警方呢?
只有攔檢站會攔查獲是你開車完全很OVER才會被攔
其他的隱性酒駕呢?
當人人的心態停留在警察不會抓
然後
議員還是立委喜歡去幫違規的關說
還是議員或是立委自己違規甚至酒駕
導致執法單位不敢取締
繼續讓人民抱持著我不會被抓的心態
酒駕不可能有所改變
因為大家都以惡小而為之
今天停紅線
明天並排停
後天就酒駕
哪天害死人沒人知道
因為這些社會案件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
在要求嚴懲酒駕前,是否先嚴格取締所有違規並且提高所有罰則讓人民不敢做任何違規的事情?
讓所有人知道一違規就是會被抓到,無所遁形,且須附上高額代價
不要讓人抱有僥倖的心態自然就不會有那麼多的悲劇一再上演
從2012年葉少爺酒駕到現在?
改變了什麼?
每次只有受害者家屬出來痛心表示希望這是最後一件這種事
其他的就不說了
市區不按照標線/燈號行駛
上高速公路就去當螃蟹等等的
誰在乎呢?
出事才會在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