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有向警方檢舉用「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只是不知道檢舉會不會成立因為之前有檢舉過在路口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的三寶也是害我差點撞上但是被打槍說是沒有車道線...其實我都已經做好撞上去的心理準備畢竟要從時速快60在一個路口的距離要煞住有點困難還好旁邊車道沒有車有車的話不是撞三寶就是只能撞旁邊無辜的車本來還想上去跟他理論但是看他開BMW想說他會不會有槍想想還是算了平安回家最好
如果是我的話不管是從快車道切慢車道還是慢車道切快車道一定是會停下讓該車道的車先行畢竟路權在該車道的車何況快車道車速較快硬切反而會造成我這種情況而且我看到前面那台車進來時已經鬆油門了當時還想說他應該會停住沒想到這台車也想跟著插進來只好趕快緊急剎車...以前在美國開車從沒遇過這種換車道用硬切的怪不得我家人從美國回來都不敢開車
rex_vaio wrote:已經有向警方檢舉用...(恕刪) 先不管檢不檢舉了人家遠遠的已經打了方向燈也很明確要切入你有看到的話不是往內線切就都沒事了嗎???難道是........你沒看到他打了方向燈???也沒看到他要切入???如果都有~~~就表示你擺明不想讓因為最後你也是駛入內線車道了~~~現在的人開車心態怪怪的~~~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