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附近紅線違規停車的真的太多,
請警察來處理,
警察到現場,
沒有開單就算了,
竟然連驅趕都沒有,
所以順手檢舉了幾台違規的。
也都有成功檢舉到違規臨停的罰單(沒有3分鐘)
但有個疑慮是,
明明拍到紅線有人上下車,
甚至是駕駛座上下車,
也只開罰違規臨時停車(55條),
而不是違規停車,
據我了解,
不是有拍到人上下車,
就是代表著真的有停車,無法立即行駛,
應該是開違規停車之處罰(56條)
而非違規臨時停車(55條)
我的理解有錯嗎?
有詢問過交通隊(非當事承辦人)
他們說是因為開56條有機會被申訴而撤銷罰單,
但我有說拍到紅線有駕駛座人上下車,且有錄一段影片佐證,
他們說無論有無拍到上下車還是要付超過3分鐘的證據,才會開56條
有關檢舉紅線拍到有人上下車,各位先進能分享成功舉發的案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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