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四日在三重重陽路與中正路口 往三重方向
因為認為前方WISH放慢速度準備左轉 所以右切車道準備向前
結果就被拍啦 開車多年經驗以來首次被如此拍照 剛開始還以為是超速
定神一看才知道觸犯 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這條罪狀
看來以後要乖乖等前車左轉才能直駛了
不知道有沒有站上大大也被開過類似的罰責呢?
一轉眼就飛了六百元新台幣 但是也很佩服警察
從我被拍的角度感覺很高 他們是怎麼做到的?還是是測速器拍照 ?
真是佩服佩服 只能說擁擠的台北還是守規矩點 自求多福吧。
照片如下 小弟的車是圖中銀色CAM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