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不是道路,應該不是直行車轉彎車的問題,判決都是依交通法規規定來判的。A車路邊起駛未讓行進中B車先行,A車負100%肇責;倘B車超速,則A車分攤肇責70%,B車分攤肇責30%。參考法規: 條例第40條、第45 條第10款。道安第89條第1項第6款、第93條第1項第1款。
myfamily651105253 wrote:這是一年多前的事故,因為,每天都很忙,沒有時間處理這件事,結果,汽車維修費自己負責,還被機車騎士敲了一筆錢請問,騎士說被違停車遮住視線,結果,交通事故委員會判定,直行機車車主無任何責任? 請問合理嗎?...(恕刪) 合理
請仔細看一下相片,撞擊點後照竟根本照不到,我在轉彎時,路口也沒看到機車,當我完成轉彎動作(總不可能叫我頭轉180度看後方來車吧),車輛開始打直,機車就撞上來,整台車子都在搖動很厲害,我相信機車速度一定不慢,請看一下汽車車頭,機車從後方撞擊汽車,機車應注意前方而未注意前方路況(機車完全沒有煞車),不用負責任嗎? 直行車可以閉著眼睛騎車?
myfamily651105253 wrote:請仔細看一下相片,...(恕刪) 先不論你有沒有錯,你講的都是個人的心證。但是實際的車禍現場照片和狀況都是對你非常的不利。除非你有找到附近的監視器影像證明機車騎士亂騎或危險駕駛,不然這個真的是你要吞下去。
這個事故,我一定是有責任,我開車十五年都沒有發生事故,這是我第一次開車的事故,坐過我車的人都說我開車緊張兮兮很神經質,從那次事故後我很少開車通勤,現在都坐公車(每天至少多40分鐘通勤)。但機車騎士無任何責任,這個是讓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我發這個文,是在請教為何機車騎士無肇事責任?
myfamily651105253 wrote:這個事故,我一定是有...(恕刪) 所以你有保險嗎?你覺得不合理可以去申請鑑定,在這得到網友認同也不能改變你目前正在發生的事實,交給第三方公正單位去判斷吧
一年前的事故,每天都很忙,沒時間處理,也沒辦法改變甚麼,上來只是想問,為什機車騎士無肇事責任,至少要負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吧?機車騎士現場表示車禍當時,在看受傷的手指(他前幾天手指受傷),他的責任較大(我當時沒錄音,這一點我本來不想提的),想說這件事是該很好處理,就沒理會,但他後來在鑑定委員會把責任推給違停車主,覺得被錶了,就一直無法釋懷只是想就現有證據,請問各位經驗豐富的老手,為何直行車無肇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