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nataeiji wrote:小弟不對在先,轉灣...(恕刪) 其實這樣也蠻好的~很希望能夠全面科技執法~久了大家就會養成~時時要遵守交通的習慣了~警察主要維護治安就好~除了抓酒駕的之外~不用再浪費人力去站崗抓違規了~
hinataeiji wrote:小弟不對在先,轉灣...(恕刪) 其實也有可能是警察找“最便宜”的處罰條例開單給你。你行車的單行道的小巷弄,道路口處應該是有停止標誌與停止線看照片,你除了沒有打方向燈之外,應該也沒有停止禮讓幹道的車輛(至少看到有台機車在你前面經過)同時也切到幹道的逆向線了。如果又沒有停車注意來向的汽機車,又切到幹道逆向部分車道,這樣是很危險的。
wenjong wrote:其實也有可能是警察找“最便宜”的處罰條例開單給你。你行車的單行道的小巷弄,道路口處應該是有停止標誌與停止線看照片,你除了沒有打方向燈之外,應該也沒有停止禮讓幹道的車輛(至少看到有台機車在你前面經過)同時也切到幹道的逆向線了。如果又沒有停車注意來向的汽機車,又切到幹道逆向部分車道,這樣是很危險的。..(恕刪) 滿有道理~應該 要去說聲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