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聽過同事案例:雙方擦撞對方說沒啥事,同事就先離開,之後不到1小時就接到警局來電,對方告同事肇逃(就是有這種人,真實案例別不信),最後同事只能認賠花錢消災!針對這案例有請教過法官,給的建議還是去警局備案,以免遇到小人⋯給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