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因為送出的案件都有拍到駕駛座沒人、或是乘客上下車,所以都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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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一趟台中


實在令我這個東部的鄉巴佬嘆為觀止
原來停車可以停三排
交通部竟然還有臉說自小客車的觀感很好?行車紀錄隨便一回放,就滿滿違規,檢舉了3天還檢舉不完,累死了....
每個違規,都要把違規點的前後放一次,找一些明顯的地標,再去google map搜尋詳細的地址才能檢舉,檢舉一件大概要花10分鐘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去了一趟台中 實在令...(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