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發生了一件車禍,
雙方都認定肇責比是 7(對方):3(我方)
現在問題來了,
我修車費用大概2000
對方修車費用6000
我被撞的修2000,對方撞我的修6000
對方說我要負擔他的3成,
也差不多要2000,
不如雙方各自負擔自己的修車費用
我就覺得很不公平,
明明對方錯較多,看車子也沒怎樣,
或許叫車行維修故意報高,
因為我是出遊租車,租車行也想要我們趕快解決,
所以就報了比較便宜的價格希望我們不要為了這件事情煩惱,
結果現在變得我們好像比較吃虧,被撞的還要自己負擔修車費,
請問各位大大這樣合理嗎??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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