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我和朋友約在桃園區後火車站得全家喝咖啡,因為昨天1月1日有買一第二杯1折。
建國路上有全家又有7-11,7-11會停他們的停車場,全家機車格停車區快不大很快停滿,我就會停在機車格。
然而我朋友準備搭火車去,我就買了兩杯咖啡想說帶回家給我爸喝。
我買好後要出去騎車傻眼了,我車被擋住,汽車前後保桿,又有機車停者我根本出不去。(鏡頭廣角變形,我當下有確認前後都出不去。
而違規停車保險桿前後機車也停在機車格內,我報警了問警察怎麼處理,一開始問我黃線紅線,我說機車格中間拉的是黃線,他說派人聯絡車主,叫我給他車牌號碼。
之後我5分鐘沒看到警察又問110說,請問你們沒要派員警過來嗎?他說有,已經派警察過去處理。
之後又等了一陣子,我又打110說警察還沒到現場,打到我才說出違規停車路名號碼對方警察馬上說已經派警察處理了。
最好我在8點25分接到該地區管轄派出所電話,他說因為同時有三件車禍要處理,所以無法馬上趕來。
最後~~8點29分對方含車主四個人上了車之後,就開離開了,離開了我又撥打110請他們不要派警察來了,對方開走了。
最後....警察還是來了,我就跟他們說明狀況後,我才牽車離開。
最後我只能用我上述行車記錄器,檢舉。
但我又希望能馬上開單,110警察和交通隊都建議我上網檢舉就好,但是我記得檢舉作業要些時間。
早上問了桃園交通隊,是跟我說要拿到那路段負責派出所,我騎車過去也要13分鐘左右,我從桃園區的市區,大概要騎到快鶯歌區。(那派出所靠近鶯歌區)
不知道大家會上網檢舉還是拿去派出所。我昨天看了一下時間,我大概前後等了那台違規停車等了30~35分鐘有。
已用16樓的市民建議內的違規檢舉,送件了。
這是我昨天報案紀錄,我手機有通話錄音(圖片是通話錄音時間紀錄和檔案),今天早上交通大,是我打去問如何檢舉比較快速成案。交通大有名子是因為,我打網球球場有認識的叔叔之前在交通大隊上班,後來退休了,所以我一打出去我想說我手機怎麼會有加入這電話。

---最後補上我去年網站檢舉時間2018年1月檢舉 2018年3月警察表示轉給執法單位了
因為檢舉要等待時間,而且我印象中等待時間
不仿我貼我最近一次檢舉的動態,你們就懂了,從我檢舉到警察回覆檢舉成功的日期。
你們自己看
2018年1月7日檢舉的

2018年3月15日警察回復我了

所以我才希望可以現場請員警過來。
----再次補上網友質疑我機車都是停在機車格內,我並沒有違規停車---
有照片為證,都在格字內,我沒有違規停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