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男子郭俊邑今年中秋節前夕酒駕行經基隆路時,撞倒3名機車騎士,其中一名陳姓女騎士被撞到頸椎、肋骨斷裂,傷重不治,酒測值高達每公升高達1.29毫克。事後檢察官勘驗郭男的行車記錄器,發現郭男酒駕不論紅綠燈「油門從來沒有鬆過」,認為「這個與恐攻沒什麼兩樣」,因此認為郭男有不確定的殺人故意,今天依殺人罪起訴。
陳女的弟弟在事發後,曾悲憤上網PO文「我姐姐當場沒了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後中午12:20宣告不治,顱內出血、脖子頸椎、脊椎、肋骨全都斷了、骨盆腔粉碎、氣胸、內出血、大腿20公分開放性骨折,全身上下沒有一處完整的」,並批評肇事郭男的家屬對於賠償竟冷笑以待。
網友看見陳女胞弟PO文,紛紛回要「搞不懂犯罪的人,到底是有什麼人權,根本沒有資格有人權,法律都在保護犯罪的人」、「酒駕,和酒量是兩回事。撞死人家親愛的家人,你們也讓兒子去給人家撞到死,大家就閉嘴了」、「酒駕肇事致死唯一死刑,不然還要破壞多少家庭」。
Latios_JP wrote:
23歲男子郭俊邑今...(恕刪)
對,這個要直接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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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車飛噴!雨夜酒駕 轎車追撞3電動機車
這一個也直接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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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追撞豐田 4學生燒死
這個也是要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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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女酒駕「撞死烘焙師」父母哭斷腸!警方調查發現....「這是她第3次酒駕撞人」震驚社會!
直接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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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都直接處死吧! 政府高官不要再龜縮啦! 酒駕一律處死。往前追溯30年,酒駕致人致無辜善良於重傷、死亡!肇事者全一律處死!
小英,能讓你民調最快回升的方式,就是第一波先處死兩三百個酒駕江湖敗類!!!
不管是為公,為私! 處死這些酒駕江湖敗類,就都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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