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本月19日 發生在淡水
小弟騎摩托車出門買晚餐,直行行駛在巷子時
被一輛路邊衝出來的機車迴轉擊落,對方是大學生
當下,我就是立刻摔車 全身手腳擦挫傷,以及腦部重擊地面,當場流滿地 (先申明有戴安全帽很陽春的那種)撞擊瞬間不知的情況下安全帽脫離頭部
當下,意識清楚 隨後坐上救護車,前往馬偕
頭部縫合7-8針,以及輕微腦震盪,在院觀察一日出院
肇事大學生人近乎沒事,有陪同我前往醫院
目前還在療傷中,理賠部分,主要還是針對肇事學生的長輩
醫療賠償的部分,主要其實也不超過4千
急診 掛號 等 都有健保 所以批價後,也沒掏多少出來
主要部分是財損方面
機車:2W5左右
手機:8.9k iX螢幕破裂
衣服鞋子破掉懶的算,也沒得灰
醫生建議我10天後 頭部縫合拆線完,在正常上班,所以也向公司請了10天病假
薪資所得賠償部分,並不是很清楚
以及身邊保險業的朋友,要求我
必須另外提出精神賠償和解金約10W
不然原本小弟以為鼻子摸摸的拿到對方給我的實支實付醫藥費就要和解,不是我獅子大開口,是周邊的友人都認為我這麼做太傻
說什麼常常看新聞,人家小小車禍皮肉傷 人也沒怎樣,就要求2-3十萬元的賠償金
我這開刀縫合手術,要求這10W也只不過是彌補我身心的皮肉傷慰問而已
因為小弟也不是很懂行情
肇責部分 我0 對方100
我方保有 提出過失傷害的權利
另外,對方只有強制險
希望能得到一些建議以及類似經驗
畢竟流血又縫針!
如果一次要十萬反而成功機率不高!
當然每個檢察官法官都不同,
能要到算您幸運!最保險起見就是「以合理條件要求賠償」
你確實受傷嚴重 有證明 =合理!
索賠是您的權益
我個人的見解是,不需要以一時之仁放過大學生不索取精神賠償,大學生已該有工作能力,事後他再還家人也行,今天只造成您受傷,要是不小心一點今天事態嚴重,樓主您連發問都沒機會直接上天堂了。
讓他記取教訓吧,連談都是要家人出門,給予機會也許只會造成下一個悲劇的發生。相信賠了,以後他也會更留意,口頭上的道歉永遠不會比失去財務學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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