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件事情,我個人是不會同情那位20歲少年,
開車本就應該全神灌注,假如他今天是撞死四個人,不是四台超跑呢....
進入主題~~~
今天若是超跑車主在路上橫衝直撞耍流氓,依照台灣目前的法律規範,
民眾卻因為肇事比例(假設超跑8成民眾2成)而去負擔超跑維修的2成(還是一筆不小的金額),
導致生活困難是否不公平呢?
與朋友討論出幾個方案:
1.規定全駕駛者加保超額險 (這跟共產國家有何二樣.....)
2.規定超跑理賠上限 (2成的理賠金,本是超跑車主的權益,我覺得這樣不公)
大家針對這樣的問題,不知道有甚麼見解嗎?
對方耍流氓橫衝直撞,自己規距行車,怎麼會有2成,無責任案例一堆是在怕啥?
我的車保險四年出過兩次險,全是對方全責,出險是為了先修車,保險自己去跟對方討錢。
丙式其中的第三人財損我降到最低,直接加超額險進去,根本划算多了。
「你駕駛一個大鐵塊在路上,隨時都有機會奪人性命,本來就有義務做好相對的責任保障,
保險都是應該的。很難嗎。」
超額並不是為了超跑,超跑只是其中一個可能而已。
國道天天在發生的3、5車連環撞
若是最後一台要全賠,你沒超額也扛不起。
市區擁擠機車行人一堆,三不五時也有新聞 一台車失控衝撞路邊十幾台機車、行人、店家
你沒超額,一樣扛不起。
撞超跑的情況比以上情況少見太多了,別再說超額險只是為了超跑 好嗎
a060410 wrote:
關於這件事情,我個人...(恕刪)
針對你說的第一點。
我覺得需要進一步了解。
共產國家有將第三人責任險財損與超額險納入強制險嗎?
民主國家就一定不會把這兩項納入強制險?
我不是專家,但我不會口若懸河,隨便說這樣就是共產,這樣就是專制。
我反而覺得,越是先進的國家,越應該針對可能的狀況,以合理的手段預防。
年輕時,我在美國開過兩年車。
那時候還停留在台灣,只保強制險的觀念。
看到一年超過500元美金的強制險,真的覺得不可思議。影響保險的價格,除了駕駛人性別年紀記錄外,連車型車色都納入考量。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不清楚,是否美國的強制保險是否比較完善。
我只知道,現在在台灣,我每年付的車險,遠大於5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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