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前些日子不小心出車禍,
想要請教各位一些問題。
事發經過:
雙方摩托車直行
我在後方看到對方速度變慢,就往左靠
結果對方突然往左側切,導致我從後方撞上
且對方尚未到路口就準備要左轉(跨越雙黃線提早左轉)
(藍色:我 紅色:對方)

看過路口監視器看不出對方有打方向燈
對方一直說他有打,
警察也幫他們說話,說監視器看不出來有沒有打方向燈<<這是真的嗎???
然後因雙方都是摩托車,所以沒有行車記錄器,
如果後續要送車禍鑑定的話,
要怎麼跟警察局申請路口監視器的資料給車禍鑑定?
網路上查好像警察監視器只能提供給法院/檢察官?
還是說車禍鑑定他會自己去調?
另外目前小弟沒有申請初判表,需要先申請後再去申請鑑定嗎?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