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
家父家母前幾天晚上外出拜訪親戚,回程時順道載阿姨回家~
在阿姨家門口對面停好車,阿姨正要下車時(車子停的位置是一般透天厝外面~畫白線)事故地點在台中太平永成北路,車輪有一部分是停在車道~(就是很常見路邊停車那種感覺XD)
後面一台東南客運公車直接沒減速撞上來~
阿姨剛好下車到一半,整個人被甩出去
家父家母因為安全帶而不至於拋飛出去~
車子為17年老Altis
目前修車估價費用約16萬~對方保險只願意賠償大概5萬~司機也不願意面對~當然這價格是不可能接受的囉!
對方+保險依舊是擺爛不然走法院的態度~
想請問有相關經驗的大大~上法院主張民法損害賠償恢復原狀的情況下~
要用何種方式拿回修車費16萬呢(或是有台中認識的修車行,要來認識認識討論處理方法呢)?
問題有:
1.如果報價單
零件1000 工資16萬 這樣會不會過啊~?
2.肇事責任大約怎麼算呢?
3.處理過程的拖車費用,還有租車費用,等造成等不便的費用~是不是可以求償(玩一下)呢?
畢竟被你一撞
老車的回憶沒了
上面的傷痕戰果,都不存在了
我要的不是新車,更不是新零件,我只要求原來樣子的車阿!!
態度雞擺到忍不下去啊~沒有車子代步(對方也不願意解決)
真的好麻煩阿~~~
PS.能幫忙解決的善人~小弟必當湧泉以報XD
kiga15351 wrote:
事情是這樣~
,阿姨正要下車時(車子停的位置是一般透天厝外面~畫白線)事故地點在台中太平永成北路,車輪有一部分是停在車道...(恕刪)
先說一下, 只要一部份停在車道就是違停無誤
我很好奇的去 google 了一下. 因為沒法量線寬, 不過路口停止線的位置告訴我, 白線不是路面邊線, 也就是那是快慢車道的分隔線, 不過對錯其實是要看地方政府的規劃到底是慢車道還是路肩, 不論如何, 就是違停. 因為你都承認佔用車道了.
16W 都可以買比 17 年的中古車還新的車了, 只剩工錢了. 法官會理你這種15.9w是工錢的做法, 你真的當法官都恐龍?
違停沒有四成也有三成肇責. 身為車主的你們也只能自己付錢告民事呀, 你們是不是把事情想的太美好.
kiga15351 wrote:
車子是順向停車~人是從右邊下車~左邊下車現在大概辦喪事了@@.(恕刪)
這樣的話, 你的老爸也可能會吃上一條過失致死.
那條路好小, 公車己經很難開了, 如果再加上一堆違停, 會發生意外, 一點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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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主張恢復原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