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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閃燈20次逼前車讓道警:將開單最高罰6千

我不連續閃,只用遠光燈照,請問有犯法嗎?
喇叭我也不連續按,就只長按一次


請問這樣會被罰嗎?

新聞內容~~~

國道警察隊泰安分隊小隊長管獻芝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行駛在國道上,以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可處3000-6000元,民眾如附上影片檢舉,警方會依法對白色自小客車開出罰單。

2018-11-10 17:02 發佈
曉杯子 wrote:
我不連續閃,只用遠光燈照,請問有犯法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2 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曉杯子 wrote:
喇叭我也不連續按,就只長按一次
請問這樣會被罰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1 條
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
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2 條
汽車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過半秒鐘。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十四、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
在一般道路罰得比高快速公路還重,哪一個較危險呢?

我是嘎嘎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恕刪)


請問
那麼遇到【龜車】,到底怎麼辦?

不違法,但又可以叫烏龜讓路的?

曉杯子 wrote:
.請問
那麼遇到【龜車】,到底怎麼辦?

不違法,但又可以叫烏龜讓路的?恕刪)


沒辦法吧

除非執法單位認定他刻意阻礙交通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遠光燈)
也是有罰款的
至於喇叭.......
你長按相信對前面擋道龜車也沒影響
他會龜再內車道臉皮厚
還會管你後車喇叭??

不如自己切其他車道超越內龜還比較實際
會問這種長按喇叭的問題
或許自己不常開車上國道??



曉杯子 wrote:
請問
那麼遇到【龜車】,到底怎麼辦?

不違法,但又可以叫烏龜讓路的?


你可以在車上裝擴音器, 跟他講"借過"

一搬都會讓, 反而閃燈叭喇叭更不會讓..

畢竟...禮貌還是很重要的..

曉杯子 wrote:
我不連續閃,只用遠...(恕刪)

您這不易舉證.不會成案的機會95趴以上
曉杯子 wrote:
請問
那麼遇到【龜車】,到底怎麼辦?
不違法,但又可以叫烏龜讓路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比起閃燈的逼你讓道還算有良心的,有些大貨車不閃燈還貼近你後車那才叫危險,有幾次自己明明已經走在最外線時速也在100左右還是會遇到這種不閃燈貼在你車後逼你讓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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