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前輩好:事情發生於107/8月傍晚時分,我為直行車(機車)經過號誌路口,撞上左轉轎車(此路口為單向道一南一北,我方為直行南下,對方為北上左轉,無左轉指示燈號)碰撞後,我方機車倒下,對方無事,交通初判表為,機車未注意前方路況,汽車為,未禮讓直行車,機車騎士送醫診斷,數日後診斷為後十字韌帶斷裂跟外側韌帶斷裂,多處挫傷,眼窩骨折(無開刀)。基於日後生活聽從醫生建議於這個月開刀重建後十字韌帶與外側韌帶重建,自體移植,第二條於左腳取出重建,目前休養中。想請問各位,如果開刀選擇自費器材,是否能要求一併求償(已經超過強制險的兩萬上限)對方有第三責任險,小弟對於撫慰金要求合理範圍查無合理範圍,擔心被對方認為獅子大開口,所以上來求助。剛開始回診時候對方有來探望一次,帶水果,後續只有電話關心幾通,再來電的時候只說保險會處理,要開刀的時候也有跟對方說,可是對方只丟下他的保險會處理,也沒來醫院探望。現在想請教前輩們⋯基於本身傷勢開多少撫慰金比較適當,薪資損失另算,對方保險只打過一次電話,聽業務員講話就覺得很刁,口氣不怎麼好(新xx京)請各位前輩幫忙解惑,如有不便請告知。也謝謝各位前輩閱讀完畢。
備註:本來想花3000鑑定,強調信賴保護原則的,想拼無肇責,初判表寫我方機車經路口監視器發現,已經煞車可是下雨天,路滑,無法停止。對方監視器畫面為左轉有打方向燈,可是沒有往左邊轉,是先行靠右抓角度在左轉(轎車)導致我無法確定對方是否轉彎,突然往右在左轉,基於這點有什麼建議⋯感謝
n961231 wrote:
主題:求解⋯車禍
各位版上前輩好:事情發生於107/8月傍晚時分,我為直行車(機車)經過號誌路口,撞上左轉轎車(此路口為單向道一南一北,我方為直行南下,對方為北上左轉,無左轉指示燈號)碰撞後,我方機車倒下,對方無事,交通初判表為,機車未注意前方路況,汽車為,未禮讓直行車,機車騎士送醫診斷,數日後診斷為後十字韌帶斷裂跟外側韌帶斷裂,多處挫傷,眼窩骨折(無開刀)。
基於日後生活聽從醫生建議於這個月開刀重建後十字韌帶與外側韌帶重建,自體移植,第二條於左腳取出重建,目前休養中。
想請問各位,如果開刀選擇自費器材,是否能要求一併求償(已經超過強制險的兩萬上限)對方有第三責任險,小弟對於撫慰金要求合理範圍查無合理範圍,擔心被對方認為獅子大開口,所以上來求助。
剛開始回診時候對方有來探望一次,帶水果,後續只有電話關心幾通,再來電的時候只說保險會處理,要開刀的時候也有跟對方說,可是對方只丟下他的保險會處理,也沒來醫院探望。
現在想請教前輩們⋯基於本身傷勢開多少撫慰金比較適當,薪資損失另算,對方保險只打過一次電話,聽業務員講話就覺得很刁,口氣不怎麼好(新xx京)請各位前輩幫忙解惑,如有不便請告知。也謝謝各位前輩閱讀完畢。
備註:本來想花3000鑑定,強調信賴保護原則的,想拼無肇責,初判表寫我方機車經路口監視器發現,已經煞車可是下雨天,路滑,無法停止。對方監視器畫面為左轉有打方向燈,可是沒有往左邊轉,是先行靠右抓角度在左轉(轎車)導致我無法確定對方是否轉彎,突然往右在左轉,基於這點有什麼建議⋯感謝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你這樣的傷勢你開10萬也不為過
不須要理會保險公司的嘴臉
直接找汽駕駛談
如果再GGYY
記得在事發6個月期限之內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此案例對方一定有過失
刑事至少判3個月左右(易科罰金9萬元)
所以你要求10萬元也差不多
再來是,在你無超速的前提下,要達到"猝不及防"的條件
大概就是,當對方開始左轉動作的當下,你的車身離他的車身距離,是你無法合理停下的距離
這個大致有公式可以算,人的反應時間加煞停時間,換算當下速度的距離。如果大於對方開始左轉當下你跟他之間的距離
就表示說在那個情形下,即使你充份注意了車前狀況,也無法避免此意外。就有機會讓你拼到無責
因為初判表不會去仔細評估這些細節,所以對於車頭碰撞對方的事故,都先給一條未注意車前狀況這一條。實際上到底會不會吃上這一條,的確要送鑑定才有機會判定,而鑑定需要詳細的資料,包含兩方或第三方的行車紀錄器畫面,路口監視器等。
n961231 wrote:
是否能要求一併求償(已經超過強制險的兩萬上限)對方有第三責任險,小弟對於撫慰金要求合理範圍查無合理範圍,...(恕刪)
哪一家的? 怎麼會兩萬?
強制險應該20萬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5%BC%B7%E5%88%B6%E9%9A%AA+20%E8%90%AC
養樂多殺手 wrote:
別傻了,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就不會自己跟你談了,不然保險幹嗎?...(恕刪)
好傻好天真~
產險公司的第三責任險只負責陪對方財損
而且公司能少賠就少賠
當對方有體傷而汽車駕駛又有肇責時
駕駛被提告過失傷害而會被判刑是一定的
要保人會不會被告過失傷害
會不會被刑事要背前科
都與保險公司的理賠績效無關
保險公司又不是要幫你脫罪的律師
當然不會理你~~
把刑事罪丟給產險公司負責談?
是請鬼拿藥單是嗎?

養樂多殺手 wrote:
但"刑事至少判3個月左右"這個結論是怎麼來的?..(恕刪)
一般紅腫挫傷扭傷大概就一個月起跳了
"機車騎士送醫診斷,後十字韌帶斷裂,外側韌帶斷裂,多處挫傷,眼窩骨折..."
因為汽車肇事駕駛的過失而被撞到受傷這麼嚴重
又沒誠意與受傷騎士達成民事和解
你說法官會判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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