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林口41B匝道,有三個車道接龜山忠義路三段處,請問直行車占用右轉專用道,應該是國道警察,還是桃園警察檢舉?謝謝
勝之武士 wrote:
下林口41B匝道,有三個車道接龜山忠義路三段處(恕刪)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四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9
高速公路之轄區,以路權界樁及交流道之匝道與其他道路交接點為分界點。
所以 淺橘色 才算高速公路轄區, 其它都算地方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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