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公司車(小轎車)停在路邊(客戶店門口)
拿東西給客戶時 聽到外面有撞擊聲
出來看 有個機車騎士撞到我車的左後保險桿
跌倒在地爬不起來
我叫警察 後來騎士送醫
騎士因肋骨斷了 鎖骨開刀
最近開調解會
騎士拿出警局的初判表
上面寫著我車是違規停車或是停車不當
我當時停車有突出路邊白線一點點(約15公分吧)
沒想到初判表上面寫的白線竟然是道路分隔線
我車變成屬於停在快慢車道的中間...
騎士向我求償10萬元的賠償不包含強制險
我跟他說 我沒辦法賠這麼多 當時我沒在車上
你自己撞上來的
對方說可以告我過失傷害 要我好好考慮和解
第一次調解會就這樣不歡而散
請問這樣我該賠 還是可以賭賭看?
有機會沒事嗎?
不過不管什麼線..你也說了你越線約15cm...而騎士也正好撞到你左後方保桿,說是停車不當倒也無誤
至於賠償金...我這樣說好了,醫療費用+薪資補償+精神賠償...肋骨斷掉+鎖骨開刀就不知道要幾個月才會康復了..要是我一定索賠不只20萬,強制險能理賠的金額有限,其他的還是要你自己補,協調不成對方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向你求償,過失傷害最高六個月(但你說你開的是公司車,停在客戶店門口,他如果是告你業務過失傷害,最高是1年),沒有達成和解假設被判3個月易科罰金最便宜一天一千也要9萬,然後還要多一個過失傷害罪的前科,再來民事部分賠償是看肇事責任比例,只要無法證明他超速...怎麼看你的比例都很高...甚至是完全責任,如果法院判決理賠金額超出強制險願意給付的額度你還是得補上。
所以換作是我....我會拿錢出來簽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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