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入手大羊,接送小孩上下學時,本來我都是在汽車接送區,突然今天跑來一個穿軍裝的教官叫我下次移到機車接送區,我告訴他重機等同汽車,而且機車區很多家長都是斜插的,對重機出入相當不便,而他還是堅持要我到機車接送區,請問各位我到底該如何是好呢???
依照現行法律規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0條 /民國102年8月01日修訂)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黃紅牌),須停放於「汽車格」!遵照法律規定來行駛、停放,問教官他是法律嗎?好國民要守法,教官不能帶頭不遵守法律!騙我沒當過教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