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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視為殺人真的太過分了

殺人罪可是有處罰到預備階段的
酒駕真的有必要處罰到預備階段嗎?
若是酒駕以殺人罪辦理
那中途放棄駕駛,一樣是犯罪的

就拿鄭捷案來舉例
鄭捷殺完人才完成殺人既遂
但是觸犯刑法並不是在殺完人之後
以我國刑法,殺人處罰到預備階段
也就是鄭捷只要去買刀,就已經算犯罪了,只是此階段罪刑比較輕而已
即使鄭捷上捷運後,忽然不想殺人了,也一樣有罪,因為他已經做了準備了
法律上就叫預備犯

酒駕視同殺人的話
以後有個駕駛,喝了酒後想要開車
忽然覺得,我今天還是別開好了

但抱歉,因為你有想開車,你犯罪了
你說你今天沒有開?抱歉,因為你已經預備要開,不管你後面有沒有開
你就是預備犯
即使有準備,就算最後無實施,一樣有罪

酒駕需要這樣嗎?
2018-10-17 11: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酒駕
邏輯零分
邏輯零分
邏輯零分
邏輯零分
邏輯零分


懶得回應類比了...

您自己的上段都打死自己的下段都還不知....
一個小路人 wrote:
酒駕視同殺人

誰告訴你的?
請勿發佈假消息與假新聞
後果請自行負責
要刷存在感
請回自己的臉書上發文
曉得 wrote:
誰告訴你的?
請勿發佈假消息與假新聞
後果請自行負責
要刷存在感
請回自己的臉書上發文

我有說這是消息或新聞嗎?

我是在回應很多人說 酒駕應視為殺人罪啊

誰跟你說這個是新聞了

後果什麼東西?我不負責,謝謝
支持酒駕直接判殺人未遂
一個小路人 wrote:
殺人罪可是有處罰到預...(恕刪)
比喻過於不搭嘎你一定成為過街老鼠.....請保重

事故下警察通常都是100%測酒測...但可怕的嗑藥50%會被躲過因此台灣有很多事故還是0酒測值

一般員警當下只有酒測儀器事故100%酒測...而另一種事故只要不攜毒嗑藥不過於明顯通常不一定會被帶去驗毒還是酒測

一般常人資訊都只是酒卻知識缺乏到台灣毒品已淪落到非常氾濫的地步...夜店校園充斥!

不過通常看來這不是人民的問題而是政府單位的鬆散對於交通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本應該全面性一致性,弄到嗑藥駕都可能比酒駕安全過關了!

老百姓沒被酒駕撞屎一樣會被毒駕撞屎.....屎的0酒測值

一個小路人 wrote:
殺人罪可是有處罰到...(恕刪)
他只是點出了法律上的不合理以及漏洞

只可惜我們的立委們沒這麼有水準
一個小路人 wrote:
殺人罪可是有處罰到...(恕刪)

你有基本的刑法概念,
目前還沒修法吧?
殺人歸殺人、酒駕歸酒駕,
殺人罪要成立必須主觀上有殺人故意,
單純的酒駕要怎麼證明有殺人故意?
我記得目前刑法上公共危險罪有加重結果的條文,
就是致人死傷,
此部分的刑責可以修法加重至接近殺人罪,
但依舊不是殺人,
這在刑法論理上是不會通過的,
對於刑法有興趣可以來討論一下。
要不要更猛一點諸九族比較理想
aznt2000 wrote:
支持酒駕直接判殺人...(恕刪)
看到標題就高潮了
這樓應該會很多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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