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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機車發生擦撞了.....ˊˋ[3/23 updated]

[3/23更新]

對方家屬今天打電話過來...
說那個阿倍脊椎第一節有"壓迫性骨折"情形,
痛到沒辦法起身坐立,下背部也是一片瘀青(家屬說的我沒親眼看到),
預計明天要安排照斷層掃瞄...

不過那個阿倍一直嚷嚷說自己快不能活了....等等
所以家屬說要我找個時間約保險公司一起過去談和解.....
以下是對話內容,

對:你看今天有沒有空,趕快約保險公司一起到醫院看一看,順便談和解
我:哦...不過今天我可能沒辦法耶
對:是喔~基本上,我是建議你趕快談一談,不然這個老揮阿一直碎碎念說活不久了,
感覺像是在交代後事一樣....
你也知道,人要死了事情會更難處理....
至於其他人那邊,我可以幫你敲敲邊鼓,要他們趕快和解....
就算你比較倒楣,撞到老人....
我:哦....謝謝!那我先跟保險公司聯絡,在跟你約時間談,大概是明後天吧....


現在這個樣子,
讓我原先盤算先控制對方醫療部分賠償請求的計畫又亂掉了....
真擔心那個阿倍真的突然掛了.....

=============================================
在板上看過不少人遇到車禍...
最近我也遇到了...


3/18下午5:40左右,
我開著車準備下班回家...
行駛於該路段內線車道(單向雙車道,未設有紅綠燈、道路速限標誌)
跟一輛由慢車道準備橫越整條馬路至對向的機車發生擦撞...
機車駕駛是年紀約6~70的老阿倍...

擦撞後,
阿倍倒地,造成手部及腳部破皮出血....

我跟機車發生擦撞了.....ˊˋ[3/23 updated]
↑這是當天的車停後位置

我跟機車發生擦撞了.....ˊˋ[3/23 updated]
↑從另一個方向拍

我跟機車發生擦撞了.....ˊˋ[3/23 updated]
↑機車在車身上留下的刮痕

我跟機車發生擦撞了.....ˊˋ[3/23 updated]
↑碰撞點在右側前輪拱

我跟機車發生擦撞了.....ˊˋ[3/23 updated]
↑阿倍的機車

我跟機車發生擦撞了.....ˊˋ[3/23 updated]
↑從汽車的位置拍機車

好了!
小弟個人認為,這起事故,
應該是這位騎機車的阿倍佔比例居多...
他的醫藥費,保險可以賠,
但車子後續維修費用,最起碼也要攤一點....

結果對方家屬現在卻一口咬住說我撞到對方....


想問問站上朋友,
後續是不是不用跟對方談,
直接走法院了?
2008-03-22 22:08 發佈
重點1:阿伯並未在自己車道上 沒有路權
重點2:違規左轉
重點3:開板大是直行

可以先跟家屬私下和解 不行再送調解
看來這樣要和解應該很難。。
不過煞車痕可真長阿。。

不用跟她囉嗦 自己車子修多少錢跟他求償就對了
不高興? 大家法院見
這跟誰撞誰 誰被撞沒關係吧 
那個阿伯沒飄走就不錯了。。
要是他飄走 板大你要賠很多錢。。。。
(((以上不負責任發言 )))
個人小無名~~ http://www.wretch.cc/album/maess2101
地上的煞車痕是版主的嗎?

如果是版主的

還是破財消災吧

不要想太多!

沒有速限標誌,那就是50

不會是60

也不會是70.80.90或100
法理情
情理法
理法情

在台灣很難去取捨


先私下與家屬好言相談
堅持真的是對方的錯才造成的

如果對方不接受,可請事故鑑定委員會出面
到時候就真的走法律途徑了

也就是說~~你連保險也不用出
對方也得賠償你全部的損失
但是前提是~~~~你是100%對的
看來~您贏了

你可以先花3000請交通鑑定

其他的交給保險公司吧,還有

道義上,去探視對方一下,至少他們自知道理虧時,態度也比較好

記得!!別私下和解
新的生活即將開始,離開就是重生
To 飛不動的阿翔 & p8911p:
地上的剎車痕是我的,
不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條,
在市區道路,時速不得超過五○公里,在郊外道路時速不得超過六○
公里。

我當時時速約60....
這條道路是算重劃區的新闢道路....
這樣應該市郊區吧?


To smor_wang:
我也很想跟家屬好好談和解....
當天送到急診室,約好三天過完再看看...
原本預記是3/21要去探視的....
結果對方3/20打電話來劈頭就說,
撞到人到底是誰比較不對?都不用關心人是死的還活的嗎?
讓我整個人就不太舒服.....


To noelk:
今天有去探視過了....
不過因為昨天那通電話,
決定兩手空空去.....
不過下次我會認真考慮包個600元紅包給對方
既然去探望過對方了 接下來就請鑑定吧

確認是對方的錯 再來喬吧

版大加油 爭取回自己的權益

現在有太多人都以為自己是對的 都靠大聲

以為大聲點就會贏...讓他們受到教訓吧

或許會學乖點...

PS.請問一下 阿伯車上灑出來的是啥米東西阿
....實在是看不出來!!?
並不是被撞或是受傷的人就是對的

請開版大在案發30天後

去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的

如果研判表沒有開版大的肇事責任

開版大就可以不用理他們了

如果開版大想要個紅包給他們,我也不反對


依現場的狀況

對方只能抓開版大超速而已

車速可以從煞車痕[輪胎摩擦係數]之長短換算

例如時速40公里狀態下

汽車行駛在一至三年的瀝青路面

在晴天的煞車痕大約是 7.4公尺

雨天大約是 9.5公尺

這都有公式可以算的




我覺得道義上應該去跟對方探視一下,至於責任歸屬就直接丟給保險公司和警方調查.這樣對雙方都好
做筆錄還是要有點技巧嚕
限速多少 就說多少(除非相差太離譜)
因為這樣我免去很多金錢糾紛...
要私下和解一定要寫和解書 一式三份
其中一份要保留至警察局
是覺得 包個600宏包算是賣個人情
要是對方態度差 板大也不用客氣
今天是對方違規 才會撞車的
今天誰都不願意發生這種事呀
對方態度好好來我還可以通融一下
態度差...就不用在解釋什麼嚕
以上是小弟個人言論~別攻擊我 我很弱小的
個人小無名~~ http://www.wretch.cc/album/maess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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