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住在大樓要第三年了
平常機車都停在樓下,這個區域沒有畫停車格,從來沒遇過開單
今天我要牽車時,被開了白單
開56條第二項 並排停車
但昨晚我記得自己是停第一排,沒有停在別人機車後面。
而我看到警察有去講說 我昨晚停車是第一個,沒有並排在其他機車後面,可能是其他台車移動我車,插到我前面,顯得我是並排停車
不過警察就堅持說 只能以當下照片為準
這樣我還有申訴機會嗎
畢竟違停600 並排停車2400
我寧願花600消災
paul78787 wrote:
我自己住在大樓要第...(恕刪)
既然是自己的大樓, 那去警衛室看看, 有沒有監視器拍到..
沒有拍到, 光靠口述 很難成功..
paul78787 wrote:
當時有跟警察argue說 我沒並排
警察有說 沒並排 但也是轉彎處也不能停車
不過當下我沒確認是開罰哪個條款,之後才知道是並排。...(恕刪)
並排罰單比較貴, 伸訴成功後, 就算再改開另一張較普通的違停, 也可以少罰一些錢.
申訴成功 改罰 有案例, 只不過這 只是反過來, 罰更重..
不服併排臨停罰600元 她申訴成功卻改罰2400元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2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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