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提,詳述如下
於上班途中,在同行車道上,於我前方右側,有一機車欲左轉進公司(有雙黃線)並於前三秒打左轉燈,左後方我閃避不及,車撇到對向雙黃線造成追撞
且對方為未成年並無照駕駛者
財損情形:
我方:機車撞擊後,前方車殼破損、左側刮傷、左後照鏡歪、左飛旋踏板損壞(維修已估算約9千)
對方:擋泥板斷裂、車子左側刮傷(對方無照被當場開罰單)
受傷情形:
我方:身體左半邊大面積挫傷+輕微腦震盪
對方:膝蓋跪地擦傷(X光判定骨頭沒事)
當下發生後,我關心弟弟傷勢,弟弟說沒事並且能行走至階梯上休息
我則馬上被送到醫院看診
在醫院一陣子,對方公司同事送弟弟到醫院,並使用輪椅,感覺不能走(期間對方父母皆無到場)
詢問後,X光判定對方骨頭無損
後續談和解部分
對方父母強調我為100%肇責,應為我賠償他們損失
我方認為,事情應有肇責比例,不全為我方肇責
該車道附近,只有對方公司握有監視器,並有影片,無其他道路監視器
我想照流程申請調解委員會,對方拒絕
想私下和解
並進行第一次到警局之和解,當下對方提出我方應賠償一筆金額,對方不用賠償我
我當下便沒同意,我認為一定有肇事比例存在
後續與對方電話聯繫時,對方說他們要準備資料(車子維修費、人員醫療費、該人員未上班期間之損失)提出賠償
並說明,若一直不接受,則進行刑事訴訟
期間,我申請初判表,初判表只說明我肇事原因為:未保持行車距離 對方:尚未查明肇事原因
初判表只能提供參考
日前我已申請調解委員會
我想詢問,機車於雙黃線道,需左轉時,是否需在外車道待轉或者到無雙黃線路段左轉才不算違規?
對方拒絕參與調解委員會並進行刑事提告,我該如何處理?
後續如何處理,請各位專家解惑,謝謝
冷楓夜 wrote:
我無行車紀錄器對方...(恕刪)
樓主有受傷也可以提告他沒方向燈突然轉彎害你摔車,過失傷害,但是手中要有影像證據比較好成立(被對方刪掉就沒了),當然如果錢不多能和解趕快和一和,且和解文件要註明不得再提告或求償之類的
接下來交給其他網友接力囉,專業一點的我就不懂了,樓主保險呢?初判表其實對樓主蠻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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