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發在這邊對不對
其實我是機車被左轉汽車撞上
小弟在1/18被撞後一直左半邊麻痺(撞擊處),大醫院神經內科也不好掛第5天才掛到診
第8天開始住院檢查治療,第10天出現左上臂開始出現不自主肌肉跳動無法控制
開出診斷證明是"疑似頸神經根病變"與左手臂痙攣
當天調解會只簡單整理診斷書就去看對方有沒有打算處理
對方保的是"新安東京海上"
首先老三寶沒主動出險就算了
拿到初判表我方發尚未發現肇責後,到提起調解前4個月肇事三寶也裝死沒來電話慰問(我有傷阿)
等到申請調解會時,新安給你一個很跩的回應
受害人你因為是高雄的車禍,肇事者保險在屏東請你找屏東業務出險
然後跟你要一堆病歷摘要等等的要你自己寄去屏東新安
當下的感想是"怎麼感覺對方才是受害者啊??"
然後機車受損部分也是擺爛(當下有提出估價單)
理賠業務:你在約電話跟我約時間去看車損(心中OS:對不起我不該撞到你們讓你們出險???)
第一次調解就在保險覺得,我在裝死的情況下要了一堆我要準備佐證的資料後散場
回去當下立馬打去屏東新安:你們理賠是在跩什麼?一副關他屁事分屏東高雄??誰是受害者??
然後就換一個也是不怎樣的業務
(理賠員好像都覺得我是乞丐???)
來我公司跟我收病歷摘要跟診斷證書,因為是第二次調解會前3天
業務說來不及給相關醫生看,要延期我也OK
但有口頭提出:"你們要主動跟調解委員會延期"
3天後我太相信新安業務(人性本善)了,我被調解會來電通知說對造雙方都怎麼沒去??申請人你怎麼沒提出取消或延期的抱怨
Oh!!!我又被婊了,只能跟調解會小姐說抱歉造成他們的困擾,也提出下次的調解時間,請調解會通知對方(有政府依據)
第三次調解會三寶直接不來,理由是她要發工錢給工人,也沒給保險調解委託書
理賠員當我爸媽的面把我拉到旁邊講:你的病歷摘要我們特約醫生覺得跟車禍沒關係
三寶大概也是聽保險業務說我是碰瓷所以懶得出席
恩....連財損跟醫藥費都不打算賠償的感覺(當天帶了一大堆資料影印收據)
然後順理成章的提告過失傷害了
9/21 一開偵查庭三寶手機響了,還大喇喇地接保險業務電話開始抬槓起來,檢察官也是搖頭
反正做偵查筆錄時三寶就開始說謊講一堆妖魔化說我騎很快事後隔天有打電話給我之類的
說只是輕輕撞到我的機車沒撞到我的人,只有小瘀青而已等等,我是一邊笑一邊覺得67年她沒白活了
保險業務應該也很盡責教她說這麼多拖人下水的話,蒸蚌!!!
之後檢察官也是引誘式的讓他認罪跟問要不要和解
當庭對方說要和解,我說有給她3次調解機會了,不願意
偵查結束後開放請家屬(她的流氓兒子)還有理賠員進入
檢察官問兒子的看法反正就是冠冕堂皇的好聽話講講講,說有保第三責任險要多重有多重
說我第一次調解會上大小聲嚇唬她老母
(調解會當天她老母一開口就是:你手指頭有割傷,會手抖就是那個造成的)
我覺得不管是誰聽到都會火大拍桌吧??連我爸也開口說妳要這麼講我就對妳不客氣了(我在拍桌後也跟調解員解釋跟道歉)
總之偵查庭上兒子氣PUPU跟保險當庭就是講"證據拿出來"
檢察官也說一定起訴,要我盡快把刑帶民事求償的部分整理好起訴後提出
我先說目前身體狀況好了:
車禍前人就一般健康人士,去年11月剛做完員工健康檢查除了太有點胖其他都正常
車禍後我的XRay、MRI、CT、腦波、肌電圖、驗血毒測都檢查過了找不出原因
利福全、帝拔癲、優閒、妥泰我都吃好吃滿,也去看精神科了(憂鬱症、焦慮症)
就檢查不出為什麼會這樣,提供給業務的也只是小港醫院的檢查(因為那時候高醫還沒診斷完成)
高醫、小港診斷證書就是"肌躍症""左上肢痙攣"(看過高醫、小港、長庚)
長庚因為治療方法相同所以後面就沒去了(人多車程遠醫生之間也有紛爭....)
9/22精神科開"癲能停"吃過之後,手不會抖了,也不暈人很正常只是左手會比較受抑制的感覺
藥效8-10小時
去大同醫院 我原本高醫的主治醫師看,他也覺得怎麼可能TMD這麼神奇,
11月初安排一次要再照一次腦波
(其實前一次我在腦波前有喝烏龍奶茶跟吃利福全,但是做腦波前是不能吃藥跟興奮性的東西,做檢查前一定要問禁忌唷!!!)
因為癲能停是癲癇用藥,不能因為有效隨便亂吃
目前累積醫藥費(都健保):神經內科、神經外科、骨科、精神科、復健科、中醫醫院傷科的診斷收據破百張
在此感謝高雄市立中醫醫院傷科的謝醫生,不厭其煩地幫我針灸治療沒趕我走XDDD(一個禮拜要去3次,去了半年以上)
還有小港精神科的柯醫師,找到能夠抑制手抖的藥對我的病又前進了一大步
------------------------我是分隔線 上面的是小故事有時間在看---------------------------
重點來了:
1.出車禍不管對方肇責為何,不要太相信保險公司,自己也要打電話慰問一下對方,最好錄音有存證(誠意之證明)
2.初判表出來前,不管肇事責任為何,有人受傷就一定要致電關心一下,儘管多麼不爽杜蘭,對之後一定有幫助
3.走社會講的是一個誠意跟奇模子,除非遇到碰瓷跟無賴,不然一般你關心與負責做得好,法院也不會太責怪你
4.過失傷害判刑有易科罰金3-6萬以上,保險公司不會幫你付也不會跟你講這筆錢(除非業務有口頭跟你講他要幫你出)
5.理賠保險業務如果太刁難受傷的人,不要忍,一定要立馬投訴換人,因為GG的肯定是害人受傷的人
6.要求償調解會一定要備妥資料再去,不然對方拖拖拖,你很容易把提出刑事權益給浪費掉(不過有人也是沒在怕以刑逼民就是了)
7.一定要保第三責任險(不管是機車或是汽車),有人幫你處理這些東西方便又不會被刁難,越有錢跟越窮的越敢肇事,反正人肉鹹鹹,對方沒財產我只繳易科罰金也不爽給你,有保險替你代位求償,你還是有保障
8.台灣用路人越來越危險了,保別人也要自保,行車紀錄器一定要裝(沒影像沒證據,對方怎麼講都可以)
9.遵守交通規則,你我都有保障
以上是我在很多人愛一邊騎車一邊抽菸,看手機,紅燈左轉,路口沒在看就轉彎的高雄親身經歷
PS:我爸媽教我賺錢要取之有道,這次車禍我也沒想過要跟他拿多少,也沒機會提出求償金額,
從頭到尾對方就是去找我的保險談,完全不平等的對待跟毫無誠意的解決方式(誰撞我我找誰很合理阿)
我走法院要的是公平、平等的對談,新安走法院要的是我能少賠你一點,最倒楣的還是撞我的三寶(起碼自賠3萬起跳)
賠多少錢拖了半年以上,我根本不在乎法院會判多少給我,最近也打算舊車換掉買新機車了
沒誠意解決都交給保險公司看妳跟妳兒子氣PUPU被罰我也爽!!!!(我在偵查庭後跟檢察官說過)


------------------------------10/8新安東京打來-----------------------------------------
10/8下午新安東京用網路電話打來跟我問求償金額
我在猜應該有錄音,但是沒有跟對方講有錄音
開口就說我撞到對方(我立即反駁)
要你開個價給他
也不跟我要後續資料
只說反正最後就是談錢民事庭也是很麻煩的誘惑方式
後面說要回報給對方知道我要求償多少
我當下就疑問不是都要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反正就講了一堆廢話之後我也不抱什麼期望他會在回覆
我隨便開了個數字給他應付應付
事後想想不太對我怎麼沒有反錄音阿(後悔
也開始做了很多腦補模擬法院攻防跟看法條有沒有可以反制隨便亂錄音的法條(好像沒有OTL)
免得到時候在法院被拿這個錄音剪輯成說我獅子大開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