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停車被撞問題

9/15 因停車購買物品,車子停在三叉路口附近,距路口約5公尺(車子停在白線內),

沒想到被一台轉彎的吊卡車擦撞,肇事司機撞後就烙跑了,剛好路口有人看見並將吊卡車照相起來,

緊急通知小弟出來(當時司機已不見人),所以就趕快報警處理。

警察來後進行照相就帶我去派出所作筆錄,問我有沒有看到肇事者,我說我沒看到,不過有路人看到並照相,

警察依照片中車號叫吊卡車司機來做筆錄,司機說當時因閃前面車輛,才開較右邊,所以才撞到我的車子

(司機的話,我有聽到,但不確定是否有寫在筆錄內),司機有停下來看,因沒看到人,又怕阻礙交通,所以沒報警處理就離開了,

事後我的車子去修車廠,對方也辦理出險,結果對方保險公司說"因我停路口10公尺內,所以我要付3成責任"(我查了很多案例都這樣),

想請問各位大大,肇事司機若有報警,那我也認賠了,但實際司機肇事後離開現場,也未報警,若不是有人看到,

那我不就得自行吸收所有修車費,難道這樣司機沒責任嗎?

另我有查到"單純交通工具受損之交通事故案件,雖然未符合觸犯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之要件,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

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

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其中亦無陳述與肇事責任之關聯,爰仍有可能因違反規定而遭掣單處罰。 "

請問這條第62條第1項是否適合這司機肇事後離場行為。






2018-09-26 22:2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路口 問題
看承辦員警的認定,

樓主不想太多!


曾發生過,

承辦員警有補開,

但不是當場開,

對方事後有收到罰單!
misara021 wrote:
9/15 因停車購買...(恕刪)
他肇逃的責任在行政罰,肇逃對於肇責沒有必定關連
人已經抓到了
這3成當作學一次教訓!
車停路口本來就有風險

今天換作是機車騎士為了要閃你
結果被吊車輾過的話
你就要脫褲了~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小弟再到警局問問,

後續如何處理較為適宜,

謝謝。

NASH7231 wrote:
人已經抓到了
這3成當作學一次教訓!
車停路口本來就有風險
今天換作是機車騎士為了要閃你
結果被吊車輾過的話
你就要脫褲了~


沒遇到過總是不會相信的
版主訴求只是要對照攤權責
但真的有困難
misara021 wrote:
9/15 因停車購買...(恕刪)


如果肇事責任不在單一方。
車輛維修費,的確有可能會分攤。
樓主會這樣問,應該沒有車體險吧。
對方是公司營業用車,基本的第三責任財損應該會有。
要對方全付,我覺得很難。

至於你違規停車的罰單,對方肇事逃逸的法則,
和維修費求償,應該是兩回事。
該怎麼辦,警察就會怎麼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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