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這台4058-PX可以檢舉什麼?


台南市小東路上,
這台4058-PX的VIOS明明前面也沒車,
整台車幾乎是跟我平行的在我左側,
我實在不相信這會是視線死角,
整台車就這樣對著我壓過來再馬上煞車,
擺明就是要在路上隨意撞車引發事故,
除了可以檢舉他『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外還可以檢舉他什麼嗎?
『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的罰則實在太輕了...
2018-09-22 13: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4058
能開單讓他不爽就夠了!金額其實不是很重要…
豐原c.c.哥換車了喔?

不跟上車流,要快不快,要慢不慢在那擋路

看就是故意的啊,還是先前他覺得你開太慢。故意到前面擋你報復一下..
就他造成你困擾的部份(方向燈、變換車道)去檢舉,感覺比較正當,
如果因為對他不滿就找東找西,雞蛋裡挑骨頭去檢舉,感覺就很小器,有點小人。

我覺得應該是新手駕駛,不敢開快,也不敢近距離換車道,因為堵住後車覺得不好意思,所以勉強開過來。
應該不可能,
下班時間的小東路整個塞死,
我一直跟著前面車流用時速20~30前進,
不可能檔到誰..
uranuslp wrote:
看就是故意的啊,還是...(恕刪)
旅遊記錄:香港,韓國,日本,中國,柬埔寨,越南,紐西蘭,英國,義大利,克羅埃西亞,新加坡,馬來西亞
不是小氣與否的問題,
如果今天我右邊有機車,
我急閃的結果就是我衝撞機車,
我不閃的話就是被他整台車撞上來,
這種危險駕駛本來就應該處罰
JnKi wrote:
就他造成你困擾的部份...(恕刪)
旅遊記錄:香港,韓國,日本,中國,柬埔寨,越南,紐西蘭,英國,義大利,克羅埃西亞,新加坡,馬來西亞

eagle25 wrote:
台南市小東路上,這...(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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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條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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