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午行駛於內壢中華路(縱貫路),前方大塞車(後來才知道是一起車禍),因此就在內車道隨前車慢慢前行。忽然碰的一聲,右方後照鏡被一台機車整個往前拉到和車身平行的角度。對方不知是不是故意裝不知道,後來我按喇叭及搖下車窗大聲喊,她才回過頭向我做一個道歉的手勢。當時坐在副駕的老婆示意她靠路邊,也走下車到路邊等她。沒想到還沒到路邊,祗聽檳榔攤的老板說人跑了。
祗好在前方迴轉到路旁,先看一下車子狀況,鏡子沒破但有括痕,收折看起還可以但不知有沒有內傷。其實這是一件很小的事件。當事人若肯停下來談一談,我也會就算了,甚至是也不會要她任何賠償,雖然我的車是不到二年的賓士。
因此我先到轄區派出所準備著手機相片及行車記錄器,雖然行車記錄器無法錄到她撞擊的畫面,但撞擊時畫面跳了一下這時她出現,車牌非常清礎。接著帶著報案三聯單到保養廠要求出保,因為我是在幾乎停止狀況下被撞因此我沒肇責明年保費也不會增加。估計維修費要破萬或數萬元,接下來是保險公司和她之間的事了。有了車牌號到天涯海角保險公司都能找她出來面對。
本來一件很簡單能處理的事,偏要弄到這麼麻煩。到頭來要賠的更多。奉勸這些心存僥幸的人,錯了誠心道歉總比事後來追悔要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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