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看圖吧~難怪每天都停了整排,原來可以臨停沒問題呢同一路段前方幾公尺的地方也是大家放心停吧,反正檢舉了也不舉發,也不見員警開單倒是抓禁行機車抓很勤~這次歡迎大安分局員警上來打我臉啊!!!!補充 :中正二分局已開罰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現在北市的檢舉系統,你選的項目如果與承辦人見解不同一律不舉發第一筆,紅線確實可以臨停,你要證明駕駛下車或停車超過3分鐘才會舉發第二筆,駕駛下車但你描述不對,所以不舉發在北市檢舉系統最好不要選違規項目,請選其他,然後這樣寫:車號:XXX-XXX違規時間:2018-09-03 08:55 (上午 8:55)違規地點:和平東路2段2號(西往東方向)新生南路3段與建國南路2段之間違規事實:該車於繪製紅線處停車,駕駛開車門下車virtualbay wrote:自己看圖吧~難怪每天都停了整排,原來可以臨停沒問題呢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都拍到開車門上下客,已經符合交通法規中「臨時停車」的構成要件了 就是這個"臨時停車"造成了一語雙關的模糊呀照片裡面只看到路邊是黃線,再往前一點好像是塗成紅的但是看不清楚,所以警察杯杯只能以看的到的"黃線"來追究那黃線本身臨停是沒有被嚴格禁止的....所以就會有這樣的結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