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是前車
女友後方車
行駛在巷子 對方沒有打方向燈 也未打警示燈
直接倒車要停車(右邊)
因為有看到倒車燈
所以女友有停下來
結果對方還是撞到女友車子右邊車頭頭燈那裡
撞到對方還不知道
還往前開
直到女友下車跟他說他才下車
女友第一時間馬上報警
可是他車子都移走了
也不等警察來
說他要處理~
女友傻傻的就讓他走了
只留下一張名片
女友只好自行去警察局做筆錄
結果對方等了2~3天才去做筆錄(有喝酒也沒證據了)
剛好行車紀錄器又沒錄到(xd)
附近也沒攝影機
現在要求賠償
對方開始耍賴皮了
說啥我們後面車子沒保持安全距離
為啥他們倒車 我們沒倒車
害他們撞到......
如果沒保持一定距離
他有辦法左後方擦撞到我們車子的右車燈那裡嗎??
我們第一時間有報警(撞到就報警)
可是對方不等警察來
車子直接移到旁邊
然後也閃人
所以也沒警察到現場來量
也沒影片證據誰對誰錯
對方又是隔2~3天才去做筆錄
警察打給他~他說他人在外縣市
所以沒有第一時間來做筆錄
警察也沒要求
請問遇到這種要怎麼處理??
對方這樣有算肇事逃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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